國學大師林語堂的英語學習要訣(3)
11.注重常用的字
照上所講,這道理已很明白。凡學者必由所謂成語學起,常用成語學好,抽象的字如“趨向”(tendency)“近代化”(modernization)不難安插下去。中國學生喜歡讀Macaulay的論文,其實這種文章盡管到大學程度時看了念了,不值得如何咀嚼。要盡量吸收英文常用成語,還是讀 Stevenson ,Dickens,Bennett 等的小說,及Chesterton,Shaw,Heywood Broun, Hilaire Belloc的小品文。大概小品文、戲劇、游記、書札一類的文字,都富于常用成語,因為近于語體。
12.注重近代文
近代英文歷史雖不很長,但文字的用法各代不同?,F代人總須學現代文。例如Addison,Goldsmith十八世紀的文章固然很好,但決不能給我們學習現代成語的機會?,F代語言是與現代文化俱進的。所以學生到了第四五年時候須趕緊讀日報雜志一類的英文。自然第四五年未必有看日報的能力,但是選得精當,實在有不少現代游記,談話,訪問,記事,書札淺易文章可以做閱讀材料,如通常應用會話等。好的文法也應用現代話為例,不應如納氏《文法》,專引英文名家著作之句為例。能做文法的人,為什么不會做幾句現代語為例?好的字典,如《簡明牛津字典》,舉例都是由通常報章集下來的,或由作者自撰(見該書序言),并不要去引經據典,拉一莎士比亞、米爾頓等人做招牌。這部字典的好處,就是名副其實,真正是現代通行英的字典“dictionary ofcurrent English ”。我久有意編一現代文選,作《開明英文第四讀本》,材料全由現代報章搜集,可惜到現在尚未著手,至為抱歉。
13.學習語匯的方法
凡一人講話時所用的字必與看書時所不懂的字不盡同,看書時所能用的字,又未必做文時都能使用。譬如我們讀得懂莎士比亞文章的人,未必就能使用莎士比亞文章中的辭字。猶如我們能看林琴南的小說,自己未必能,而且大半不能寫出林琴南的文句。所以這所謂語匯,有個區別。通常語言學家分四種:1)聽得懂的字,2)講得出的字,3)能閱讀的字,4)能寫作的字。(hearing vocabulary,speaking vocabulary,readingvocabulary,writing vocabulary,)同時又可分為能使用的(active vocabulary),及僅能了解的(passivevocabulary)二種。自然多半的人是能了解的字比能使用的字多。學習英語的人,各因他方法的不同,而各種辭匯的比例生出大別。自然最理想的就是四種都會,某字能聽能講能讀能寫,才算是真正充分的認識。這就是“知行合一”,必要能行,才算真知。能使用某字,才算真正能懂得某字。
在實際上,聽及講的字,都靠實地聽講的練習。而閱讀及寫作所學的字的問題,比較復雜,應特別討論學習的方法。無論那一課英文,學生讀來必有不少生字,在不懂教授法的人,總是注重生字,問了字義,考了拼音,而把已認識的字忽略過去。我知道有些教員,如遇本課無生字,竟全然叫學生不要念,真是荒謬之至。這種的方法,無意中偏重于了解的消極的字匯,而忽略使用的積極的字匯。須知學生一見新字,固然須認識記住,然無論如何強記,總有的易記,有的難記,求其一百分全數記住,不但不可能,且也可不必。能記住固好,不能也無妨,要在以下各課有多遇見用字的機會,自然學習得來。
凡生字,必先經過能了解能認識一步,再于他處見過二次,三次,四五六次,十余次,始完全吸入學者腦中,自然能記得住用得來。教者能每課教學生于最低限度認識生字已足;而對于前已認識的字,卻不可不反復研究其用法,練習其使用,如此始有確實學會用字的能力,不然字字“似曾相識”,有“一面之緣”,而終無確切認識,知猶不知,識猶不識,用工多而收效少。猶如不善交情的人,人人面善,一無知交,將來在社會上孤立,才知道苦痛。字雖小道,其出沒變化,令人莫測,倘無真正認識,將來閱讀時處處錯解,寫作時處處誤用。愈平常的字,愈容易使人上當。中國譯家常鬧出笑話,就是鬧在尋常的it,follow,pleasure,as等字上面。
總說一句,所謂認字,有生熟程度的分別,不得謂知某字之義,記得某字的拼音,便為認字的止境。“認字”是一長期的繼續的經過,與交友同,時間愈長,相知愈深。通常專重認生字的方法是錯誤的。至于認生字,也不應憑一次的強記,一次的強記是不永久的,過后定必遺忘。似心理學的道理,(詹姆士說過)我們是“冬天學游泳,夏天學溜冰”,凡學一事,記一物,必經過相當的期間,丟在腦后,再來得第二第三次的經驗,這種的記憶才不會遺忘。至于真記得住的次數,須憑天資之高低而定。有人一二次,便已記得,有人須四五次,但是無論天資如何遲鈍,也決不至七八次見過尚且遺忘。所謂聰明學生,次數少,而所記的成分多。譬如一班同級的學生,一樣同讀過某讀本,見過某字的次數相同,而聰明的學生能用書中的字比遲鈍的字生多。推而至于將來,某人文章做得好,某人文章做不好,根本的差別,就在這學習記性及吸收能力之相差。
14.咀嚼
照以上心理的依據,現代語言教學家都認“精讀” (intensive reading )與“泛覽”(extensive reading )一樣的重要。精讀就是咀嚼,泛覽就是涉獵。同時也有“朗誦”與“靜閱”(silent reading 又稱“快讀”rapid reading)的分別。精讀咀嚼自然重要,然非博覽,快讀,則所閱過的文字有限,無論如何精細,不會有好成績。因為精讀近于強記,博覽才得多次重疊的經驗。但是所謂精讀,也有個方法,不是臨時抱佛腳,硬記下去所能成功。有四點最重要:
第一就是朗誦及朗誦之變通方式—默誦
凡字句,必求得聲音之正,然后念出來。聲音不正,腦中聲音的印象(auditory image)模糊,必念不好。腦中的印象清楚,在朗誦不便之時,也可默誦。
第二就是體會
背誦有活法與死法之別,鸚鵡能言的背法是無認識而無用的。正當的背誦應與體會同為事,就是書上看了一句,得其句法句義,然后閉書體會其意義,試用英語說出。說不出再看書,再閉書,再體會,再嘗試,這是正當的背誦方法。譬如我們看見一句I want to see if the bird is dead ,知道這see if的成語是很有用的,就閉書體會這個意思,看看傳達得出來否。用這方法,無論讀何書,都可凝神體會,默誦,自己試說一次,這樣讀書易得益處。但是讀音必清楚,不清楚就不易默誦,因為缺少那字句的聲音印象。
第三以成語或全句為主
譬如單記sharp字很難,學者最多在心中 “sharp —sharp –sharp –s-h –a –r –p –sharp 尖利”念了幾遍,然而因為缺少聯想的內容,這五分十分又便忘記。又如學claw字,學者心中claw –c –l –a –w –claw這樣念,也覺得吃力而無意義。但是如這樣念一句The woodpecker has sharp,同時可學claws,woodpedker,sharp,claws三字,三字又各有實在聯母的關系,記起來就省力。有時不必全句體會默誦,只須默誦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
第四(最重要)明字的用法
所謂咀嚼,就是把字義用法精細的咀嚼出來。從前有學生來問我某字之義,我正答一中文譯語,而尚未講下去,他已滿足走開了,這種學生,英文一世也念不好。譬如某人的演講冗長無味,英文叫做tedious ,學生來問,我說tedious是“討厭”,學生滿足回去,啟一隅不以三隅反,后來做出論文,說在電影院看見前排一對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語,甚覺討厭,就寫了一句I felt very tedious.這種人讀書不精,永無好成績,猶如不通的熟師,一世考不得功名。因為我們細把tedious 的用法咀嚼玩味一會,知道(一)冗長無味之演說書籍科目功課叫做tedious,(二)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說是tedious,(三)事情麻也叫做 tedious
然麻煩固然討厭,而討厭未必麻煩。那位學生卻說真光電影院的一對男女切切私語甚覺“麻煩”,自然是不通。那位學生若肯讓我講下去,舉以上的例說明其用法,就不至于做出這種不通的句子。而且討人厭的人可以說是tedious,自己覺某事討厭的人,在英文卻不能講I felt very tedious。討人厭之事叫做boring(主動的),而覺得討厭的人,只好說bored(被動的),如此分別清楚,精細玩味,才不會做出似通不通的文章。凡遇一字,必澈底明白其用法及精義,然后可以放棄。這種的咀嚼法子,用功雖苦,樂處也不少,而收獲必大,因為他玩味過的字,都易記得,而能使用適當。其實中文西文讀書方法相同,讀中文的人,若不能精細玩味“孱弱”、“萎弱”、“懦弱”的不同,用字必然不當。從前北大考新生的卷子,我就看見“夫以中國廣大之歷史,據磊落之神州,民種富強,土地肥壯,而至今日昌盛不如列強者何也”這樣的妙文。這種人在概是沒有辦法的。
15.泛覽
精讀之外,必要博覽,上段已經說明。大概英語在初中時代,務必專用精讀工夫。到了高中,務必多看多讀。不但讀得精,也要讀得快,讀得多。泛覽快讀時,自然不能字字咀嚼,但是其中偶有好字佳句,也須隨時體會默誦。精讀的根基打得好,習慣已成,多看多讀是有益無害的。個人的經驗,在此時期,凡遇新字仍不能輕輕放過,還是仔細認定其精義用法,如此用了兩年泛覽的苦工,差不多讀書能力已經養成,寫作也就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