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國際貿易實務》串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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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
6、匯票的當事人
匯票的當事人有三個:出票人(簽發匯票的人);受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受領匯票金額的人)。如果這個匯票要轉讓的話,還有背書人,受讓人及持票人等。
7、匯票的種類有:銀行匯票(Banker’’s Draft)、商業匯票(Trader’’s Bill)。銀行開出的,付款人是銀行的,叫銀行匯票。由工商企業開出的,付款可能是工商企業,也可能是銀行的,叫商業匯票。
按匯票是否跟單來分,有光票和跟單匯票。光票(Clean Bill)就是光有匯票,沒有單據;跟單匯票(Documentary Bill)是指帶有商業單據的匯票。
按付款時間不同來分,有即期匯票與遠期匯票之分。即期匯票(Sight Draft)就是見票付款的;遠期匯票(Time Bill或Usance Bill)就是指定日期付款的。遠期匯票付款的時間有如下幾種:
(1)見票后若干天付款;
(2)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3)提單簽發后若干天付款;
(4)指定日期付款。
此外,還有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競匯票,這些匯票名稱都要記住。特別提醒的是這些名詞的中英文名字都要記住。
8、匯票的使用:
匯票使用的步驟:1.出票;2.提示;3.承兌;4.付款;5.背書;6.拒付。
9、匯票常用的三種抬頭:
(A)限制性的抬頭。
(B)批示性抬頭。
(C)持票人或來人抬頭。
什么叫背書?背書有哪幾種?背書有記名背書、空白背書和限制性背書,主要的是空白背書和記名背書。
10、匯票的貼現與轉讓(Discount)
什么叫貼現呢?匯票的貼現就是把遠期匯票賣給銀行,變成現款。具體來說就是:一張遠期匯票,付款時間未到,要想變為現金,可將承兌過的匯票,經過背書之后,轉讓給銀行,這就叫貼現。
11、影響匯票貼現的因素;
(A)要看匯票抬頭是怎么開的,一般來說指示性抬頭的匯票好貼現、好轉讓。
(B)要看開票人、付款人的資信情況如何,資信好,貼現、轉讓就容易。
(C)取決于當時的政治經濟形勢。政治穩定、經濟繁榮,貼現轉讓就容易。
12、匯票的拒付與追索
一張遠期匯票遭到付款人的承兌或拒付,這就叫拒付,或者叫退票。持票人可以作出拒付或承兌的證明,證明付款人不付款,不承兌,并由付款地點的法院開出“拒付證明”, 持票人憑此證明,馬上可以行使追索權。可以從后手追到前手,一直追到開票人,所以匯票上一定要寫明開票人,就是這個道理。正因為匯票有追索權,所以匯票才能在市場上流通。
13、本票
本票的概念:本票是指出票人對受票人承諾,見票后無條件支持確定金額的票據。(出票人即付款人)
14、本票的種類:有兩種:一種是商業本票。商業本票又有即期、遠期之分。另一種是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只有即期,沒有遠期。
15、本票與匯票的區別:
(A)本票有二個當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匯票的當事人則有三個,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B)本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遠期本票無須承兌;而遠期匯票則要辦理承兌手續;
(C)本票的出票人是絕對的主債務人,而匯票的出票人,承兌前是主債務人;承兌之后,承兌人則成為主債務人。
16、什么叫匯付?
匯付又稱匯款,匯付就是付款人主動把錢通過銀行寄給收款人。在國際貿易中,就是進口方主動通過銀行將貨款匯交給出口方。匯付因是主動付款,屬順匯的一種。
匯付的當事人有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匯入行四個當事人。
17、匯付的種類有哪幾種?
匯付的種類有三種:一種叫信匯(Mail Transfer簡稱為M/T);一種叫電匯Telegraphie Transfer(簡稱為T/T);第三種叫票匯Demand Draft(簡稱為D/D)。
這里特別要提醒的就是:票匯雖然是通過銀行開出的,但是進口方是不是按時、按金額購買匯票,寄出匯票,完全取決于進口方講不講信譽,所以按照這種性質,匯票仍然屬于商業信用。
18、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中有兩種用法:一種叫預付;預付就是先付貨款,后收貨。后付就是先發貨后付款。雖然預付也好,后付也后,對買賣雙方都有不利之處,但是買賣雙方只要適合于他的經營意圖,都愿意采用。在什么情況下愿意采用預付?在什么情況下愿意采用后付?我在輔導中已經講過,大家可以參閱輔導內容。
19、托收(Collection)
托收的概念和性質。簡單說:托收就是委托銀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說詳細點就是:出口方發貨后,開出匯票連同單據,開出銀行委托申請書,通過出口方銀行,轉進口方銀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這種做法就叫托收。
托收的性質完全取決于付款人是不是講信譽,所以托收的性質仍然屬于商業信用。
20、托收的當事人及其相互關系
托收的當事人有四個:
①委托人,即出口方;
②委托行,即出口方銀行;
③代收行,就是進口方銀行;
④付款人,就是進口方。
他們之間的關系:出口方與進口方是買賣業務中的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 出口方與托收行是委托代理關系,委托書是他們間契約; 托收行與代收行也是委托代理關系,協議是他們之間的法律文件;唯有代收行與進口人之間僅僅是銀行業務關系。正因為他們間沒有任何協議或法律約束性文件,所以托收就帶有風險,所以它屬于商業信用。
21、托收種類中的一種:叫付款交單?英文(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簡稱為D/P)。
付款交單是指付款是前提條件,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進口方付清了款才交單。款不付清、不效單不管是即期還是遠期。
D/P按付款時間的不同,又可分兩為:一種是即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遠期付款中,往往碰到這樣一種問題:有時船到,貨到,就是付款時間未到,進口方就拿不到單據,就不能提貨,為了能夠提前提貨,有兩個辦法:一個是提前付款;一個向銀行借單的辦法。借單的辦法就叫“憑信托收據借單” .英文名叫(Trust Receipt),所謂“憑信托收據借單”就是進口方要給銀行開出一個保函,保函中申明,進口方以銀行受托人的身份,向銀行借用單據,代為提貨、報關、存儲、保險、出售,賣出的錢要交銀行。所以有人說這種做法叫“付款交單憑信托收據借單”。英文代號(D/P、T/R)。(這個問題要記住,考試當中經常出現的。)
銀行借單容不容易呢?銀行能不能借給他單據?完全取決于兩條:一個是進口方的信譽如何;一個是進口方與銀行間的關系。關鍵是信譽。他們借單當中還有這樣一個規定:①如果銀行自作主張這樣做,萬一進口方破產,錢收不回來,那銀行得承擔一切責任;②如果這種借單的辦法在買賣合同當中事先規定好的,銀行只是奉命行事,如果進口方到時拒不付款,這與銀行無關,那是出口方的責任了。
22、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簡寫為D/A)
承兌交單就是出口方的交單以進口方在匯票上簽字承兌為條件,即付款人只要在遠期匯票上簽字承兌,認帳后就交單。
23、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的區別:
(A)代收行交單條件不同;
D/P,付款才交單(不論是即期付款交單,還是遠期付款交單);D/A,承兌后即交單。
(B)具體做法不同:
D/P,有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兩種;D/A,只有遠期,沒有即期。
(C)賣方對貨物所有權的保留不同
D/P,如買方拒付貨款,銀行可不交單,單壓在銀行,物權可以保留; D/A,因承兌即交單,進口方就把單據拿走了,先提了貨,物權就轉移了,沒法保留。
(D)風險不同。托收本身就帶有風險,只是有大有小之分, D/P,相對來說,風險小一點,因為進口方不付款,就不交單;D/A,風險就較大,因為承兌之后就把貨提走了,出口方就有貨款兩空的危險,所以只能采用D/A方式托書的話,要相當緊慎。
24、托收的特點及其利弊
托收有三個特點:
(A)托收雖通過銀行,但完全取決于買方信譽,所以托收屬商業信用;
(B)托收雖然有銀行介入,但銀行僅是代理,實際上是三不管:不管單、不管錢、不管貨。
(C)托收對出口人來說風險很大,但是其中D/A比D/P風險更大(因為他有貨款兩空的危險)。
托收的利弊:
從利方面來看,托收方式從總體來說,對買賣雙方都有利,但是買方的利大于賣方;從風險來說,也各有風險,但賣方風險大于買方,買方風險很小。
25、托收有一個國際慣例,這個國際慣例叫做《商業單據托收統一規則》,因為他在國際商會的出版物里,編號是322號,所以有人叫它為“322號小冊子”。 內容共有23條,有80多個國家參加,我們也是認可的。
信用證。英文簡稱為L/C.
1、信用證的概念:信用證是銀行保證付款的信用保證。說詳細點就是: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方的申請,開給賣方的一種有條件保證付款的憑證。即銀行承擔了第一付款人的責任。規納起來兩句話:信用證是開證行對受益人(出口方)開出的一項書面保證,保證對受益人履行付款;開證行對受益人保證付款的條件是,受益人履行了信用證上規定的條件之后(即交單),才給予付款。
2、信用證的性質:它的性質是屬于銀行信用。因為銀行承擔了第一付款人的責任。銀行信用比商業信用強多了。
信用證的特點:①信用證是銀行信用;因為銀行承擔了第一付款人的責任,對賣方來說比較安全,可靠多了;②信用證是一種單據的買賣。銀行只要求單證相符,單單一致,單據齊全,銀行就立即履行付款的責任;③信用證是一項獨立的文件。他出自買賣合同,但是一旦開出來了,它就是買賣合同之外獨立的文件,有人叫他自足的文件,不受買賣合同約束,而是以信用證行事。
3、信用證的作用:①信用證起到了保證的作用,保證買賣雙方安全;②信用證的出現,解決了買賣雙方支付上的矛盾;③信用證起了資金融通的作用;④信用證對銀行也起到了增加資金收入的作用。因進口方開證要交押金,押金等于無息存款的,銀行利用它可獲取利息。
4、信用證方式的當事人,有7個:①開證申請人,一般為進口方;②開證銀行,即進口方的銀行;③通知行,一般為出口方所在地的銀行;④受益人,就是出口方;⑤議付行,就是出口方的銀行;⑥付款行,一般就是進口方的開證行;⑦保兌行,一般是為開證銀行保兌的銀行。
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出口方與進口方是國際貿易進出口業務中的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關系;出口方與議付行的關系是契約的關系,信用證就是他們之間的法律文件;進口方和開證行的關系也是契約關系,開證申請書就是他們之間的契約; 開證行與議付行,它們間也有契約關系,代理協議,是他們間的法律文件;保兌行與開證行的關系一般是銀行間的業務關系。
5、信用證的主要內容①對信用證本身的說明;②對匯票的說明;③對裝運貨物的說明;④對運輸事項的說明;⑤對貨運單據的說明;⑥對其他事項的要求。具體內容大家可以看輔導中的內容。
6、信用證開立的形式有:(1)信開本;(2)電開本。電開本又分三個:(A)簡電本;(B)全電本;(C)SWIFT信用證。
7、什么是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就是跟隨單據的信用證,光票信用證就是光有匯票,不跟隨任何單據的信用證。
8、什么是可撤銷信用證和不可撤銷信用證?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是不能撤銷的。可撤銷的信用證是開證未經受益人同意隨時都可以撤銷的一種信用證。但信用證上要寫明“可撤銷”的字樣。因為500號文件規定:凡是信用證中沒有表明可撤銷或是不可撤銷的字樣的信用證一律視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9、保兌信用證和不保兌信用證。保兌信用證就是信用證開出之后,有另外一家銀行來擔保付款的。保兌信用證必須是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才能保兌。保兌信用證不要隨便亂用,非萬不得已不要亂用。因為進口方的負擔加重了,反過來要壓你的價或者加你的價。
那么在什么情況之下使用保兌信用證呢?有三種情況:①成效金額較大,怕出風險;②開證行的資信不好;③證行所在地的政治、經濟形勢不穩定。
不保兌信用證就是開證行開出的信用證有需要另一家銀行加以保兌付款的。在國際貿易中絕在部分使用的都是不保兌的信用證。
10、即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
什么叫即期信用證?就是信用證開出之后,即期付款兌現的,就叫即期信用證。這種信用證在國際貿易當中用的比較多。
遠期信用證就是指開證行或者是付款行,收到信用證的單據時,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的義務的信用證,叫做遠期信用證。(比如規定60天、90天,甚至更長的時間的都有。)
11、假遠期信用證(又叫買方遠期信用證)
假遠期信用證就是買賣雙方原來的合同定為即期付款,但是進口方又要求出口方開出遠期匯票,在信用證上說明“這張遠期匯票可以即期議付,由付款人負責貼現,貼現的費用和利息由進口方負擔,這種做法,名義上為遠期,實際上是即期,所以叫”假遠期信用證“。
在什么情況下采用假遠期信用證呢?有兩種情況:①就是進口商利用銀行信用和較低的貼現利息來融通資金,做更多的買賣;②有些國家外匯緊張,外匯法令規定:凡是進口商品一律要使用遠期信用證,如果按規定的話,買賣就做不成,因出口方要即期付款。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使買賣做成,就必須使用假遠期信用證。所以假遠期信用證需要具備三個條件:①就是付款行保證這種遠期匯票負責貼現,把遠期匯票當即期使用;②貼現的利息和費用由進口方來負擔,在合同中加于明確;③出口方要100%收到貨款。
12、假遠期信用證與一般遠期信用證有何區別?有四個區別:
(a)開證的基礎不同;假遠期信用證是以即期付款合同為基礎;一般的遠期信用證,是以遠期付款合同為基礎;
(b)信用證的條款不同:假遠期信用證,明確規定遠期匯票當即期使用;一般遠期信用證,只規定利息由誰負擔的條款。
(c)利息負擔不同:假遠期信用證的利息由進口方負擔;一般遠期信用證的利息由出口方負擔(當然,也有由進口方負擔的);
(d)收匯時間不同;假遠期信用證,出口方即期收匯;一般遠期信用證,匯票到期日才能收匯。
13、可轉讓的信用證和不可轉證的信用證
可轉讓的信用證指的是信用的權利能夠全部或者大部分權利能轉讓給他人的,這個受益人叫做第二受益人,這樣的信用證叫做可轉讓信用證。一般在兩種情況下使用:①使用中間商的需要;②是由總公司替分公司簽訂的合同。
不可轉讓的信用證就是信用證的權利不能轉讓給他人的,就是不可轉讓的信用證。凡是信用證上沒有注明“可轉讓”字樣的信用證,就為不可轉讓的信用證。
14、什么叫循環信用證呢?
循環信用證就是信用證上的金額,被出口方全部或者大部分用完之后,它的金額又恢復到原有金額,再度使用,循環反復,一直到合同當中的總金額全部用完為止的,這樣的信用證叫做循環信用證。
循環信用證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按照時間循環的信用證;一種是按照金額循環的信用證。按照時間循環的信用證可以分為三種:①自動式循環;②非自動式循環;③半自動式循環。這三種,我在輔導中都講過了,請大家好好對照看看就行了。
15、對開信用證。所謂對開信用證就是你給我開信用證,我給你開信用證。這種信用證一般用在易貨貿易、來加工或者補償貿易。
16、背對背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也是為了適應中間商的需要而開的。這種信用證又稱為轉開信用證,是指受益人要求通知行,以原來的信用證為基礎,另外開一張內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證給另一受益人。(就是實際供貨人、出口方)這樣的信用證。這種信用證叫背對背信用證。就是這個中間商不讓出口方知道,也不讓進口方知道。還有就是當兩個國家沒有直接貿易關系的時候,需要通過第三個國家來溝通貿易時也使用。
17、備用信用證。備用信用證就是需要時才用,不需要時不用。備用信用證一般用在投標、招標、承包工程方面。
18、備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的區別:
(A)適用范圍不同,跟單信用證適用于貨物買賣;備用信用證一般適用于投標、承包工程等非貨物的買賣。
(B)跟單信用證每一筆貿易都要使用,因為是憑單付款;備用信用證只有在申請開證人違反了規定時,才能行使規定的僅利;
(C)付款的依據不同。跟單信用證憑單付款,只要單據齊全,單證一致,銀行就付款;備用信用證主要憑違約的證明付款。
19、《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信用證有個國際慣例就是《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這是際商會為了避免和減少當事人之間發生爭端,于1930年制訂的,后來在1933年,又于1951、1962、1974和1983年幾次分別進行過修訂,后來改為《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在商會的出版物中排行第500號,所以又稱之為500號文件。一共有170個國家銀行采用。這個慣例一共有49條,6個部分組成。
20、銀行保證書的種類。有三種:①是投標保證書;②是履約保證書;③是還款保證書等等。
以上介紹的所有信用證的種類中英文名稱都要把它記住。
21、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什么叫分期付款呢?分期付款就是按照買賣雙方商定的付款的期次,每次付款日期,付款的金額、付款的利息、事先加以規定的,就叫分期付款。分期的付款一般用在大型交易,金額比較集中,生產時間較長。在進口方交訂金之前,出口方要向進口方提交兩個東西,①是出口許可證,②是銀行保證書,(也就是銀行保函)這樣的買賣。分期付款就是分階段付款,貨一交完,貨款就要付清,所以屬于即期交款。
什么叫延期付款呢?延期付款是雙方規定在一定時間之后付款的,就叫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是一種商品信貸,也是買方利用外資的一種形式。
22、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區別:
①貨款清償的時間不同,分期付款,貨一交完,錢立即就要付清,所以它屬于即期交易;延期付款,大部分貨款在交貨之后,相當一段時間之后才付清的。
②所有權轉移不同:分期付款,款一付清,所有權即轉移;延期付款,貨物所有權交貨時即轉移,盡管付款時間還要苦干年;
③利息支付不同:分期付款,屬即期交易,不存在利息問題;延期付款,因為買方利用賣方的資金,而且付款時間有的時間拖得還比較長,所以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一定的利息。
商品檢驗。
1、商品檢驗的作用。
商品檢驗從出口方來說把好質量關。這是提高商品的信譽,提高企業的信用和國家的聲譽,也關系到消費者的利益,使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給廣大消費者樹立良好形象,有利于貿易的發展。
從進口角度來說,進口商品一般都是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建設,科學技術的發展,或者是為了提高人們健康生活水平,所以我們也要對進口商品健康衛生各方面有所保證,也是維護我們國家的利益,人民利益所以也要把好這一關。
2、檢驗的時間和地點的重要性。
檢驗的時間和地點,是指什么時間、什么地點行使對貨物的檢驗權。因為檢驗權是誰檢驗商品,誰出的證明,就做為交貨的依據。所以規定檢驗的時間地點,直接關系到買賣雙方切身的利益。
3、在我國檢驗的時間和地地點有哪些規定呢?
①出口國家檢驗。出口國家檢驗,又分貨物產地、工廠檢驗;出口裝運港(地)檢驗兩個。
②進口國家檢驗,又分目的港檢驗和用戶所在地檢驗。進口國目的港檢驗又稱“到岸品質、到岸質量”;
③出口國家初檢進口國家復檢。
④裝運港檢驗重量,目的港檢驗品質。
4、國際上的商品檢驗機構的類型有幾個:
第一種官方檢驗機構,指的是國家設立,按照國家法令對進出口商品實行強制性的檢驗。比如像美國的食品、藥品管理局,美國的動植物檢疫暑、美國的糧檢驗暑,日本的通商省檢驗所等等就是屬于這一類。
第二種半官方檢驗機構;
第三種由私人設立的具有專業檢驗鑒定技術能力的公證行或者檢驗公司。
5、我們國家的商品檢驗機構有兩種:一種叫官方機構;比如我們的商檢總局,各個省、市的商檢局。另一種是民間機構。比如中國進口商品檢驗總公司。
6、國家商檢局、商檢機構的職責有哪些?①是對進出口商品實行檢驗;②是對進出口商品質量和檢驗工作實行監督管理;③是辦理進出口商品鑒定。
7、檢驗證書有哪些作用?
(1)檢驗證書是買賣雙方交接貨物的重要依據;
(2)檢驗證書是海關檢驗、放行的憑證;
(3)檢驗證書是賣方議付貨款的重要單據;
(4)檢驗證書是索賠理賠的重要證明。
8、商檢證書的種類:
(1)品質檢驗證書
(2)數量檢驗證書
(3)重量檢驗證書
(4)價值檢驗證書
(5)產地檢驗證書
(6)衛生檢驗證書
(7)獸醫檢驗證書
(8)消毒養檢驗證書
(9)驗殘檢驗證書,等等。
下面介紹第十二章 爭議和索賠。
1、什么是索賠、理賠。
索賠就是指貿易中遭到損害一方向違約的一方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理賠就是被索賠的責任方有義務接受損害方提出的賠償要求,這就叫理賠。索賠、理賠是問題的兩個方面。
涉及到索賠的在三種情況:
(1)買賣雙方之間造成的索賠;
(2)向承運人提出的運輸索賠;
(3)向保險人提出的保險范圍之內的索賠。
2、造成爭議的原因。多種多樣一般有下面三個方面:①是賣方違約;②是買方違約;③是買賣合同規定不明確不合理,使得雙方理解不一樣,產生了爭議。
3、買賣合同中的索賠條款有哪幾種?
在買賣合同中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異議和索賠條款;一種是罰金條款或叫違約金條款。
(1)異議索賠條款要注意下面四個問題:
①就是索賠的依據就是在提出索賠的證據和出證機關要合格。
②索賠的期限要掌握。過期是作廢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③索賠的辦法:
索賠是一項復雜細致的工作,情況復雜,事先難于預料,也難于做具體規定,故處理索賠時,應該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分別不同情況有理有據地提出索賠。
④至于索賠的金額,訂立合同的時候是很難事先預料的,所以只能在事情發現之后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酌情處理。
(2)罰金或違約金條款
賣方不按照交貨(或延期交貨),買方延期接運貨物,拖延開出信用證或拖欠貨款,這些都要罰款。那么怎么罰呢?由雙方當事人事先商定。罰金有的規定每拖延7天多少錢,不足7天按7天計算。有的規定罰貨款總金額的百分之多少(如0.5%)。但罰金條款里面有一條原則規定,就是罰金的總額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為限。如果愈期10天,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1、不可抗力的概念
不可抗力指的是買賣雙方訂立合同之后,不是由于當事人的過失,是由于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也是無法控制的大的災難。
2、不可抗力條款的重要性
上面已經介紹過,不可抗力,不是當事人自己過失造成的,而是由于人力不可抗力造成的災難,所以合同中要有不可抗力這個條款。它的重要性就在于國際貿易中合同簽訂之后,由于天災人禍造成的不可抗力事故時事有發生,經常出現,加上國際上對于這種不可抗力的現象又沒有統一的解析,統一的規定,所以為了避免和減少在執行合同中不必要的糾紛,在買賣合同中,就應該有不可抗力這個條款。有了這個條款,發生了重大天災人禍,當事人就可以免除責任。如果買賣合同中,沒有不可抗力條款,那這個合同就不完善,到時就會被動或造成損失。
3、不可抗力條款的規定
(一)不可抗力的范圍
“不可抗力”事故的發生,不是一般的意外事故,而是有它特定的含義。通常指兩種情況:一是由自然力造成的事故;二是由政治、社會原因造成的事故。
(1)自然力造成的事故——如水災、火災、旱災、雪災、暴風雨、地震、海嘯等等。
(2)政府行動、社會事故——如政府頒布禁令、調整政策、發生戰爭、暴動、騷動等等。
至于不可抗力的范圍,通常有如下三種規定:概括式、列舉式、綜合式。
4、不可抗力事故的處理
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①合同落空的,解除合同;②只是受到影響,沒有造成無法履行合同程度的,可推遲執行合同。
5、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的通知與證明
不可杭力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出口方)應及時通知對方,通知的最遲期限一般為15天。寄出通知的同時還要寄出有關部分提供的證明,作為證據。出證的機關一般為當地商會,或公證機構。我們國家就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這樣的機關出的證明有效。
第十四章 仲裁(Arbitration)
1、仲裁的概念
在國際貿易當中,買賣雙方達成成交協議后,在執行合同過程當中,由于種種原因,使合同不能順利履行,甚至引起了爭議、糾紛。發生爭議之后如果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又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自愿將爭議的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來進行裁決,這種辦法就叫仲裁。仲裁又叫公斷。
2、仲裁的性質
仲裁的性質它賦有法律的強制性;仲裁的裁決是最終裁決,定下來后,買賣雙方就得遵照執行,所以對買賣雙方就有約束力。
3、仲裁的好處。
①仲裁機構是民間組織,不是政府設立的組織機構。仲裁員不是國家任命的,雙方都可推選。
②仲裁解決問題快。因仲裁員都是由國際貿易的專家學者組成,他們熟悉業務、國際慣例、國際法,所以解決問題快;
③仲裁費用比訴訟少,可大大節約開支。
④仲裁是最終裁決,裁決下來,對雙方有約束力,都得遵照執行。
⑤仲裁方式解決爭端氣氛較好,不傷和氣。有利今后發展貿易。
4、解決爭議的方法
解決爭議的方法有以下幾種:①友好協商,②調解,③仲裁,④訴訟。
訴訟有如下的特點:
①法院是國家機器,法官是國家任命的。
②訴訟具有強制性,只要一方起訴,另一方就得應訴。
③訴訟程序復雜,處理問題比仲裁慢。
④訴訟費用較高,如果打輸官司,還得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⑤訴訟處理爭議,法庭上雙方處于對立狀態,關系比較緊張,有傷和氣,不利于以后貿易的發展。
匯票的當事人有三個:出票人(簽發匯票的人);受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受領匯票金額的人)。如果這個匯票要轉讓的話,還有背書人,受讓人及持票人等。
7、匯票的種類有:銀行匯票(Banker’’s Draft)、商業匯票(Trader’’s Bill)。銀行開出的,付款人是銀行的,叫銀行匯票。由工商企業開出的,付款可能是工商企業,也可能是銀行的,叫商業匯票。
按匯票是否跟單來分,有光票和跟單匯票。光票(Clean Bill)就是光有匯票,沒有單據;跟單匯票(Documentary Bill)是指帶有商業單據的匯票。
按付款時間不同來分,有即期匯票與遠期匯票之分。即期匯票(Sight Draft)就是見票付款的;遠期匯票(Time Bill或Usance Bill)就是指定日期付款的。遠期匯票付款的時間有如下幾種:
(1)見票后若干天付款;
(2)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3)提單簽發后若干天付款;
(4)指定日期付款。
此外,還有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競匯票,這些匯票名稱都要記住。特別提醒的是這些名詞的中英文名字都要記住。
8、匯票的使用:
匯票使用的步驟:1.出票;2.提示;3.承兌;4.付款;5.背書;6.拒付。
9、匯票常用的三種抬頭:
(A)限制性的抬頭。
(B)批示性抬頭。
(C)持票人或來人抬頭。
什么叫背書?背書有哪幾種?背書有記名背書、空白背書和限制性背書,主要的是空白背書和記名背書。
10、匯票的貼現與轉讓(Discount)
什么叫貼現呢?匯票的貼現就是把遠期匯票賣給銀行,變成現款。具體來說就是:一張遠期匯票,付款時間未到,要想變為現金,可將承兌過的匯票,經過背書之后,轉讓給銀行,這就叫貼現。
11、影響匯票貼現的因素;
(A)要看匯票抬頭是怎么開的,一般來說指示性抬頭的匯票好貼現、好轉讓。
(B)要看開票人、付款人的資信情況如何,資信好,貼現、轉讓就容易。
(C)取決于當時的政治經濟形勢。政治穩定、經濟繁榮,貼現轉讓就容易。
12、匯票的拒付與追索
一張遠期匯票遭到付款人的承兌或拒付,這就叫拒付,或者叫退票。持票人可以作出拒付或承兌的證明,證明付款人不付款,不承兌,并由付款地點的法院開出“拒付證明”, 持票人憑此證明,馬上可以行使追索權。可以從后手追到前手,一直追到開票人,所以匯票上一定要寫明開票人,就是這個道理。正因為匯票有追索權,所以匯票才能在市場上流通。
13、本票
本票的概念:本票是指出票人對受票人承諾,見票后無條件支持確定金額的票據。(出票人即付款人)
14、本票的種類:有兩種:一種是商業本票。商業本票又有即期、遠期之分。另一種是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只有即期,沒有遠期。
15、本票與匯票的區別:
(A)本票有二個當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匯票的當事人則有三個,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B)本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遠期本票無須承兌;而遠期匯票則要辦理承兌手續;
(C)本票的出票人是絕對的主債務人,而匯票的出票人,承兌前是主債務人;承兌之后,承兌人則成為主債務人。
16、什么叫匯付?
匯付又稱匯款,匯付就是付款人主動把錢通過銀行寄給收款人。在國際貿易中,就是進口方主動通過銀行將貨款匯交給出口方。匯付因是主動付款,屬順匯的一種。
匯付的當事人有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匯入行四個當事人。
17、匯付的種類有哪幾種?
匯付的種類有三種:一種叫信匯(Mail Transfer簡稱為M/T);一種叫電匯Telegraphie Transfer(簡稱為T/T);第三種叫票匯Demand Draft(簡稱為D/D)。
這里特別要提醒的就是:票匯雖然是通過銀行開出的,但是進口方是不是按時、按金額購買匯票,寄出匯票,完全取決于進口方講不講信譽,所以按照這種性質,匯票仍然屬于商業信用。
18、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中有兩種用法:一種叫預付;預付就是先付貨款,后收貨。后付就是先發貨后付款。雖然預付也好,后付也后,對買賣雙方都有不利之處,但是買賣雙方只要適合于他的經營意圖,都愿意采用。在什么情況下愿意采用預付?在什么情況下愿意采用后付?我在輔導中已經講過,大家可以參閱輔導內容。
19、托收(Collection)
托收的概念和性質。簡單說:托收就是委托銀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說詳細點就是:出口方發貨后,開出匯票連同單據,開出銀行委托申請書,通過出口方銀行,轉進口方銀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這種做法就叫托收。
托收的性質完全取決于付款人是不是講信譽,所以托收的性質仍然屬于商業信用。
20、托收的當事人及其相互關系
托收的當事人有四個:
①委托人,即出口方;
②委托行,即出口方銀行;
③代收行,就是進口方銀行;
④付款人,就是進口方。
他們之間的關系:出口方與進口方是買賣業務中的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 出口方與托收行是委托代理關系,委托書是他們間契約; 托收行與代收行也是委托代理關系,協議是他們之間的法律文件;唯有代收行與進口人之間僅僅是銀行業務關系。正因為他們間沒有任何協議或法律約束性文件,所以托收就帶有風險,所以它屬于商業信用。
21、托收種類中的一種:叫付款交單?英文(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簡稱為D/P)。
付款交單是指付款是前提條件,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進口方付清了款才交單。款不付清、不效單不管是即期還是遠期。
D/P按付款時間的不同,又可分兩為:一種是即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遠期付款中,往往碰到這樣一種問題:有時船到,貨到,就是付款時間未到,進口方就拿不到單據,就不能提貨,為了能夠提前提貨,有兩個辦法:一個是提前付款;一個向銀行借單的辦法。借單的辦法就叫“憑信托收據借單” .英文名叫(Trust Receipt),所謂“憑信托收據借單”就是進口方要給銀行開出一個保函,保函中申明,進口方以銀行受托人的身份,向銀行借用單據,代為提貨、報關、存儲、保險、出售,賣出的錢要交銀行。所以有人說這種做法叫“付款交單憑信托收據借單”。英文代號(D/P、T/R)。(這個問題要記住,考試當中經常出現的。)
銀行借單容不容易呢?銀行能不能借給他單據?完全取決于兩條:一個是進口方的信譽如何;一個是進口方與銀行間的關系。關鍵是信譽。他們借單當中還有這樣一個規定:①如果銀行自作主張這樣做,萬一進口方破產,錢收不回來,那銀行得承擔一切責任;②如果這種借單的辦法在買賣合同當中事先規定好的,銀行只是奉命行事,如果進口方到時拒不付款,這與銀行無關,那是出口方的責任了。
22、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簡寫為D/A)
承兌交單就是出口方的交單以進口方在匯票上簽字承兌為條件,即付款人只要在遠期匯票上簽字承兌,認帳后就交單。
23、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的區別:
(A)代收行交單條件不同;
D/P,付款才交單(不論是即期付款交單,還是遠期付款交單);D/A,承兌后即交單。
(B)具體做法不同:
D/P,有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兩種;D/A,只有遠期,沒有即期。
(C)賣方對貨物所有權的保留不同
D/P,如買方拒付貨款,銀行可不交單,單壓在銀行,物權可以保留; D/A,因承兌即交單,進口方就把單據拿走了,先提了貨,物權就轉移了,沒法保留。
(D)風險不同。托收本身就帶有風險,只是有大有小之分, D/P,相對來說,風險小一點,因為進口方不付款,就不交單;D/A,風險就較大,因為承兌之后就把貨提走了,出口方就有貨款兩空的危險,所以只能采用D/A方式托書的話,要相當緊慎。
24、托收的特點及其利弊
托收有三個特點:
(A)托收雖通過銀行,但完全取決于買方信譽,所以托收屬商業信用;
(B)托收雖然有銀行介入,但銀行僅是代理,實際上是三不管:不管單、不管錢、不管貨。
(C)托收對出口人來說風險很大,但是其中D/A比D/P風險更大(因為他有貨款兩空的危險)。
托收的利弊:
從利方面來看,托收方式從總體來說,對買賣雙方都有利,但是買方的利大于賣方;從風險來說,也各有風險,但賣方風險大于買方,買方風險很小。
25、托收有一個國際慣例,這個國際慣例叫做《商業單據托收統一規則》,因為他在國際商會的出版物里,編號是322號,所以有人叫它為“322號小冊子”。 內容共有23條,有80多個國家參加,我們也是認可的。
信用證。英文簡稱為L/C.
1、信用證的概念:信用證是銀行保證付款的信用保證。說詳細點就是: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方的申請,開給賣方的一種有條件保證付款的憑證。即銀行承擔了第一付款人的責任。規納起來兩句話:信用證是開證行對受益人(出口方)開出的一項書面保證,保證對受益人履行付款;開證行對受益人保證付款的條件是,受益人履行了信用證上規定的條件之后(即交單),才給予付款。
2、信用證的性質:它的性質是屬于銀行信用。因為銀行承擔了第一付款人的責任。銀行信用比商業信用強多了。
信用證的特點:①信用證是銀行信用;因為銀行承擔了第一付款人的責任,對賣方來說比較安全,可靠多了;②信用證是一種單據的買賣。銀行只要求單證相符,單單一致,單據齊全,銀行就立即履行付款的責任;③信用證是一項獨立的文件。他出自買賣合同,但是一旦開出來了,它就是買賣合同之外獨立的文件,有人叫他自足的文件,不受買賣合同約束,而是以信用證行事。
3、信用證的作用:①信用證起到了保證的作用,保證買賣雙方安全;②信用證的出現,解決了買賣雙方支付上的矛盾;③信用證起了資金融通的作用;④信用證對銀行也起到了增加資金收入的作用。因進口方開證要交押金,押金等于無息存款的,銀行利用它可獲取利息。
4、信用證方式的當事人,有7個:①開證申請人,一般為進口方;②開證銀行,即進口方的銀行;③通知行,一般為出口方所在地的銀行;④受益人,就是出口方;⑤議付行,就是出口方的銀行;⑥付款行,一般就是進口方的開證行;⑦保兌行,一般是為開證銀行保兌的銀行。
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出口方與進口方是國際貿易進出口業務中的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關系;出口方與議付行的關系是契約的關系,信用證就是他們之間的法律文件;進口方和開證行的關系也是契約關系,開證申請書就是他們之間的契約; 開證行與議付行,它們間也有契約關系,代理協議,是他們間的法律文件;保兌行與開證行的關系一般是銀行間的業務關系。
5、信用證的主要內容①對信用證本身的說明;②對匯票的說明;③對裝運貨物的說明;④對運輸事項的說明;⑤對貨運單據的說明;⑥對其他事項的要求。具體內容大家可以看輔導中的內容。
6、信用證開立的形式有:(1)信開本;(2)電開本。電開本又分三個:(A)簡電本;(B)全電本;(C)SWIFT信用證。
7、什么是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就是跟隨單據的信用證,光票信用證就是光有匯票,不跟隨任何單據的信用證。
8、什么是可撤銷信用證和不可撤銷信用證?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是不能撤銷的。可撤銷的信用證是開證未經受益人同意隨時都可以撤銷的一種信用證。但信用證上要寫明“可撤銷”的字樣。因為500號文件規定:凡是信用證中沒有表明可撤銷或是不可撤銷的字樣的信用證一律視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9、保兌信用證和不保兌信用證。保兌信用證就是信用證開出之后,有另外一家銀行來擔保付款的。保兌信用證必須是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才能保兌。保兌信用證不要隨便亂用,非萬不得已不要亂用。因為進口方的負擔加重了,反過來要壓你的價或者加你的價。
那么在什么情況之下使用保兌信用證呢?有三種情況:①成效金額較大,怕出風險;②開證行的資信不好;③證行所在地的政治、經濟形勢不穩定。
不保兌信用證就是開證行開出的信用證有需要另一家銀行加以保兌付款的。在國際貿易中絕在部分使用的都是不保兌的信用證。
10、即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
什么叫即期信用證?就是信用證開出之后,即期付款兌現的,就叫即期信用證。這種信用證在國際貿易當中用的比較多。
遠期信用證就是指開證行或者是付款行,收到信用證的單據時,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的義務的信用證,叫做遠期信用證。(比如規定60天、90天,甚至更長的時間的都有。)
11、假遠期信用證(又叫買方遠期信用證)
假遠期信用證就是買賣雙方原來的合同定為即期付款,但是進口方又要求出口方開出遠期匯票,在信用證上說明“這張遠期匯票可以即期議付,由付款人負責貼現,貼現的費用和利息由進口方負擔,這種做法,名義上為遠期,實際上是即期,所以叫”假遠期信用證“。
在什么情況下采用假遠期信用證呢?有兩種情況:①就是進口商利用銀行信用和較低的貼現利息來融通資金,做更多的買賣;②有些國家外匯緊張,外匯法令規定:凡是進口商品一律要使用遠期信用證,如果按規定的話,買賣就做不成,因出口方要即期付款。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使買賣做成,就必須使用假遠期信用證。所以假遠期信用證需要具備三個條件:①就是付款行保證這種遠期匯票負責貼現,把遠期匯票當即期使用;②貼現的利息和費用由進口方來負擔,在合同中加于明確;③出口方要100%收到貨款。
12、假遠期信用證與一般遠期信用證有何區別?有四個區別:
(a)開證的基礎不同;假遠期信用證是以即期付款合同為基礎;一般的遠期信用證,是以遠期付款合同為基礎;
(b)信用證的條款不同:假遠期信用證,明確規定遠期匯票當即期使用;一般遠期信用證,只規定利息由誰負擔的條款。
(c)利息負擔不同:假遠期信用證的利息由進口方負擔;一般遠期信用證的利息由出口方負擔(當然,也有由進口方負擔的);
(d)收匯時間不同;假遠期信用證,出口方即期收匯;一般遠期信用證,匯票到期日才能收匯。
13、可轉讓的信用證和不可轉證的信用證
可轉讓的信用證指的是信用的權利能夠全部或者大部分權利能轉讓給他人的,這個受益人叫做第二受益人,這樣的信用證叫做可轉讓信用證。一般在兩種情況下使用:①使用中間商的需要;②是由總公司替分公司簽訂的合同。
不可轉讓的信用證就是信用證的權利不能轉讓給他人的,就是不可轉讓的信用證。凡是信用證上沒有注明“可轉讓”字樣的信用證,就為不可轉讓的信用證。
14、什么叫循環信用證呢?
循環信用證就是信用證上的金額,被出口方全部或者大部分用完之后,它的金額又恢復到原有金額,再度使用,循環反復,一直到合同當中的總金額全部用完為止的,這樣的信用證叫做循環信用證。
循環信用證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按照時間循環的信用證;一種是按照金額循環的信用證。按照時間循環的信用證可以分為三種:①自動式循環;②非自動式循環;③半自動式循環。這三種,我在輔導中都講過了,請大家好好對照看看就行了。
15、對開信用證。所謂對開信用證就是你給我開信用證,我給你開信用證。這種信用證一般用在易貨貿易、來加工或者補償貿易。
16、背對背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也是為了適應中間商的需要而開的。這種信用證又稱為轉開信用證,是指受益人要求通知行,以原來的信用證為基礎,另外開一張內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證給另一受益人。(就是實際供貨人、出口方)這樣的信用證。這種信用證叫背對背信用證。就是這個中間商不讓出口方知道,也不讓進口方知道。還有就是當兩個國家沒有直接貿易關系的時候,需要通過第三個國家來溝通貿易時也使用。
17、備用信用證。備用信用證就是需要時才用,不需要時不用。備用信用證一般用在投標、招標、承包工程方面。
18、備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的區別:
(A)適用范圍不同,跟單信用證適用于貨物買賣;備用信用證一般適用于投標、承包工程等非貨物的買賣。
(B)跟單信用證每一筆貿易都要使用,因為是憑單付款;備用信用證只有在申請開證人違反了規定時,才能行使規定的僅利;
(C)付款的依據不同。跟單信用證憑單付款,只要單據齊全,單證一致,銀行就付款;備用信用證主要憑違約的證明付款。
19、《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信用證有個國際慣例就是《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這是際商會為了避免和減少當事人之間發生爭端,于1930年制訂的,后來在1933年,又于1951、1962、1974和1983年幾次分別進行過修訂,后來改為《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在商會的出版物中排行第500號,所以又稱之為500號文件。一共有170個國家銀行采用。這個慣例一共有49條,6個部分組成。
20、銀行保證書的種類。有三種:①是投標保證書;②是履約保證書;③是還款保證書等等。
以上介紹的所有信用證的種類中英文名稱都要把它記住。
21、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什么叫分期付款呢?分期付款就是按照買賣雙方商定的付款的期次,每次付款日期,付款的金額、付款的利息、事先加以規定的,就叫分期付款。分期的付款一般用在大型交易,金額比較集中,生產時間較長。在進口方交訂金之前,出口方要向進口方提交兩個東西,①是出口許可證,②是銀行保證書,(也就是銀行保函)這樣的買賣。分期付款就是分階段付款,貨一交完,貨款就要付清,所以屬于即期交款。
什么叫延期付款呢?延期付款是雙方規定在一定時間之后付款的,就叫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是一種商品信貸,也是買方利用外資的一種形式。
22、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區別:
①貨款清償的時間不同,分期付款,貨一交完,錢立即就要付清,所以它屬于即期交易;延期付款,大部分貨款在交貨之后,相當一段時間之后才付清的。
②所有權轉移不同:分期付款,款一付清,所有權即轉移;延期付款,貨物所有權交貨時即轉移,盡管付款時間還要苦干年;
③利息支付不同:分期付款,屬即期交易,不存在利息問題;延期付款,因為買方利用賣方的資金,而且付款時間有的時間拖得還比較長,所以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一定的利息。
商品檢驗。
1、商品檢驗的作用。
商品檢驗從出口方來說把好質量關。這是提高商品的信譽,提高企業的信用和國家的聲譽,也關系到消費者的利益,使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給廣大消費者樹立良好形象,有利于貿易的發展。
從進口角度來說,進口商品一般都是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建設,科學技術的發展,或者是為了提高人們健康生活水平,所以我們也要對進口商品健康衛生各方面有所保證,也是維護我們國家的利益,人民利益所以也要把好這一關。
2、檢驗的時間和地點的重要性。
檢驗的時間和地點,是指什么時間、什么地點行使對貨物的檢驗權。因為檢驗權是誰檢驗商品,誰出的證明,就做為交貨的依據。所以規定檢驗的時間地點,直接關系到買賣雙方切身的利益。
3、在我國檢驗的時間和地地點有哪些規定呢?
①出口國家檢驗。出口國家檢驗,又分貨物產地、工廠檢驗;出口裝運港(地)檢驗兩個。
②進口國家檢驗,又分目的港檢驗和用戶所在地檢驗。進口國目的港檢驗又稱“到岸品質、到岸質量”;
③出口國家初檢進口國家復檢。
④裝運港檢驗重量,目的港檢驗品質。
4、國際上的商品檢驗機構的類型有幾個:
第一種官方檢驗機構,指的是國家設立,按照國家法令對進出口商品實行強制性的檢驗。比如像美國的食品、藥品管理局,美國的動植物檢疫暑、美國的糧檢驗暑,日本的通商省檢驗所等等就是屬于這一類。
第二種半官方檢驗機構;
第三種由私人設立的具有專業檢驗鑒定技術能力的公證行或者檢驗公司。
5、我們國家的商品檢驗機構有兩種:一種叫官方機構;比如我們的商檢總局,各個省、市的商檢局。另一種是民間機構。比如中國進口商品檢驗總公司。
6、國家商檢局、商檢機構的職責有哪些?①是對進出口商品實行檢驗;②是對進出口商品質量和檢驗工作實行監督管理;③是辦理進出口商品鑒定。
7、檢驗證書有哪些作用?
(1)檢驗證書是買賣雙方交接貨物的重要依據;
(2)檢驗證書是海關檢驗、放行的憑證;
(3)檢驗證書是賣方議付貨款的重要單據;
(4)檢驗證書是索賠理賠的重要證明。
8、商檢證書的種類:
(1)品質檢驗證書
(2)數量檢驗證書
(3)重量檢驗證書
(4)價值檢驗證書
(5)產地檢驗證書
(6)衛生檢驗證書
(7)獸醫檢驗證書
(8)消毒養檢驗證書
(9)驗殘檢驗證書,等等。
下面介紹第十二章 爭議和索賠。
1、什么是索賠、理賠。
索賠就是指貿易中遭到損害一方向違約的一方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理賠就是被索賠的責任方有義務接受損害方提出的賠償要求,這就叫理賠。索賠、理賠是問題的兩個方面。
涉及到索賠的在三種情況:
(1)買賣雙方之間造成的索賠;
(2)向承運人提出的運輸索賠;
(3)向保險人提出的保險范圍之內的索賠。
2、造成爭議的原因。多種多樣一般有下面三個方面:①是賣方違約;②是買方違約;③是買賣合同規定不明確不合理,使得雙方理解不一樣,產生了爭議。
3、買賣合同中的索賠條款有哪幾種?
在買賣合同中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異議和索賠條款;一種是罰金條款或叫違約金條款。
(1)異議索賠條款要注意下面四個問題:
①就是索賠的依據就是在提出索賠的證據和出證機關要合格。
②索賠的期限要掌握。過期是作廢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③索賠的辦法:
索賠是一項復雜細致的工作,情況復雜,事先難于預料,也難于做具體規定,故處理索賠時,應該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分別不同情況有理有據地提出索賠。
④至于索賠的金額,訂立合同的時候是很難事先預料的,所以只能在事情發現之后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酌情處理。
(2)罰金或違約金條款
賣方不按照交貨(或延期交貨),買方延期接運貨物,拖延開出信用證或拖欠貨款,這些都要罰款。那么怎么罰呢?由雙方當事人事先商定。罰金有的規定每拖延7天多少錢,不足7天按7天計算。有的規定罰貨款總金額的百分之多少(如0.5%)。但罰金條款里面有一條原則規定,就是罰金的總額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為限。如果愈期10天,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1、不可抗力的概念
不可抗力指的是買賣雙方訂立合同之后,不是由于當事人的過失,是由于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也是無法控制的大的災難。
2、不可抗力條款的重要性
上面已經介紹過,不可抗力,不是當事人自己過失造成的,而是由于人力不可抗力造成的災難,所以合同中要有不可抗力這個條款。它的重要性就在于國際貿易中合同簽訂之后,由于天災人禍造成的不可抗力事故時事有發生,經常出現,加上國際上對于這種不可抗力的現象又沒有統一的解析,統一的規定,所以為了避免和減少在執行合同中不必要的糾紛,在買賣合同中,就應該有不可抗力這個條款。有了這個條款,發生了重大天災人禍,當事人就可以免除責任。如果買賣合同中,沒有不可抗力條款,那這個合同就不完善,到時就會被動或造成損失。
3、不可抗力條款的規定
(一)不可抗力的范圍
“不可抗力”事故的發生,不是一般的意外事故,而是有它特定的含義。通常指兩種情況:一是由自然力造成的事故;二是由政治、社會原因造成的事故。
(1)自然力造成的事故——如水災、火災、旱災、雪災、暴風雨、地震、海嘯等等。
(2)政府行動、社會事故——如政府頒布禁令、調整政策、發生戰爭、暴動、騷動等等。
至于不可抗力的范圍,通常有如下三種規定:概括式、列舉式、綜合式。
4、不可抗力事故的處理
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①合同落空的,解除合同;②只是受到影響,沒有造成無法履行合同程度的,可推遲執行合同。
5、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的通知與證明
不可杭力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出口方)應及時通知對方,通知的最遲期限一般為15天。寄出通知的同時還要寄出有關部分提供的證明,作為證據。出證的機關一般為當地商會,或公證機構。我們國家就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這樣的機關出的證明有效。
第十四章 仲裁(Arbitration)
1、仲裁的概念
在國際貿易當中,買賣雙方達成成交協議后,在執行合同過程當中,由于種種原因,使合同不能順利履行,甚至引起了爭議、糾紛。發生爭議之后如果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又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自愿將爭議的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來進行裁決,這種辦法就叫仲裁。仲裁又叫公斷。
2、仲裁的性質
仲裁的性質它賦有法律的強制性;仲裁的裁決是最終裁決,定下來后,買賣雙方就得遵照執行,所以對買賣雙方就有約束力。
3、仲裁的好處。
①仲裁機構是民間組織,不是政府設立的組織機構。仲裁員不是國家任命的,雙方都可推選。
②仲裁解決問題快。因仲裁員都是由國際貿易的專家學者組成,他們熟悉業務、國際慣例、國際法,所以解決問題快;
③仲裁費用比訴訟少,可大大節約開支。
④仲裁是最終裁決,裁決下來,對雙方有約束力,都得遵照執行。
⑤仲裁方式解決爭端氣氛較好,不傷和氣。有利今后發展貿易。
4、解決爭議的方法
解決爭議的方法有以下幾種:①友好協商,②調解,③仲裁,④訴訟。
訴訟有如下的特點:
①法院是國家機器,法官是國家任命的。
②訴訟具有強制性,只要一方起訴,另一方就得應訴。
③訴訟程序復雜,處理問題比仲裁慢。
④訴訟費用較高,如果打輸官司,還得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⑤訴訟處理爭議,法庭上雙方處于對立狀態,關系比較緊張,有傷和氣,不利于以后貿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