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級會計”技術資格考試復習資料(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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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
第十八章 外幣折算
基本要求
一、掌握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二、掌握非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方法
三、熟悉境外經營處置的會計處理
四、熟悉記賬本位幣的確定方法
五、了解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方法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一、外幣交易的概念
外幣交易,是指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包括買入或者賣出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借入或者借出外幣資金和其他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
外幣是企業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
二、記賬本位幣的確定
記賬本位幣,是指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企業通常應選擇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按規定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企業選定記賬本位幣,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該貨幣主要影響商品和勞務的銷售價格,通常以該貨幣進行商品和勞務的計價和結算;(2)該貨幣主要影響商品和勞務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費用,通常以該貨幣進行上述費用的計價和結算;(3)融資活動獲得的貨幣以及保存從經營活動中收取款項所使用的貨幣。
企業選定境外經營的記賬本位幣,除考慮上述因素外,還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境外經營對其所從事的活動是否擁有很強的自主性;(2)境外經營活動中與企業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經營活動中占有較大比重;(3)境外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否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是否可以隨時匯回;(4)境外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否是以償還其現有債務和可預期的債務。
企業記賬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除非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企業因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變更記賬本位幣的,應當采用變更當日的即期匯率將所有項目折算為變更后的記賬本位幣。
三、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原則
(一)對于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
(二)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門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即期匯率,通常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牌價的中間價。企業發生的外幣兌換業鄉=或涉及外幣兌換的交易事項,應當按照交易實際采用的匯率(即銀行買入價或實出價)折算。
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指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期匯牢近似的匯率,通常采用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
企業通常應當采用即期匯率進行折算。匯率變動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進行折算。
企業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的資本,應當采用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三)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1.外幣貨幣性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另外,結算外幣貨幣性項目時,因匯率波動而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當記入當期損益。
貨幣性項目,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或者償付的負債。例如,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2.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仍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不改變其記賬本位幣金額。
非貨幣性項目,是指貨幣性項目以外的項目。例如,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3.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如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價值確定目的即期匯率折算,折算后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含匯率變動:處理,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節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
一、外幣財務報表折算的一般原則
境外經營,是指企業在境外的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分支機構。在境內的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分支機構,采用的記賬本位幣不同于企業的記賬本位幣的,也視同境外經營。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采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二)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按照上述規定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肯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涉及境外經營的,如有實質上構成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也應列入所有者權益“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處置境外經營時,計入處置當期損益。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選定的記賬本位幣不是人民幣的,應當按照境外經營財務報表折算原則將其財務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二、境外經營的處置
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列示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三、惡性通貨膨脹經濟情況下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
(一)企業對處于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折算:
1.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變動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2.在境外經營不再處于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時,應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價格水平重述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
(三)惡性通貨膨脹經濟,通常按照以下特征進行判斷:
1.3年累計通貨膨脹率接近或超過100%;
2.利率、工資和物價與物價指數掛鉤;
3.一般公眾不是以當地貨幣、而是以相對穩定的外幣為單位作為衡量貨幣金額的基礎;
4.一般公眾傾向于以非貨幣性資產或相對穩定的外幣來保存自己的財富,持有的當地貨幣立即用于投資以保持購買力;
5.即使信用期限很短,賒銷、賒購交易仍按補償信用期預計購買力損失的價格成交。
基本要求
一、掌握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二、掌握非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方法
三、熟悉境外經營處置的會計處理
四、熟悉記賬本位幣的確定方法
五、了解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方法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一、外幣交易的概念
外幣交易,是指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包括買入或者賣出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借入或者借出外幣資金和其他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
外幣是企業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
二、記賬本位幣的確定
記賬本位幣,是指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企業通常應選擇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按規定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企業選定記賬本位幣,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該貨幣主要影響商品和勞務的銷售價格,通常以該貨幣進行商品和勞務的計價和結算;(2)該貨幣主要影響商品和勞務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費用,通常以該貨幣進行上述費用的計價和結算;(3)融資活動獲得的貨幣以及保存從經營活動中收取款項所使用的貨幣。
企業選定境外經營的記賬本位幣,除考慮上述因素外,還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境外經營對其所從事的活動是否擁有很強的自主性;(2)境外經營活動中與企業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經營活動中占有較大比重;(3)境外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否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是否可以隨時匯回;(4)境外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否是以償還其現有債務和可預期的債務。
企業記賬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除非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企業因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變更記賬本位幣的,應當采用變更當日的即期匯率將所有項目折算為變更后的記賬本位幣。
三、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原則
(一)對于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
(二)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門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即期匯率,通常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牌價的中間價。企業發生的外幣兌換業鄉=或涉及外幣兌換的交易事項,應當按照交易實際采用的匯率(即銀行買入價或實出價)折算。
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指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期匯牢近似的匯率,通常采用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
企業通常應當采用即期匯率進行折算。匯率變動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進行折算。
企業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的資本,應當采用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三)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1.外幣貨幣性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另外,結算外幣貨幣性項目時,因匯率波動而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當記入當期損益。
貨幣性項目,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或者償付的負債。例如,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2.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仍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不改變其記賬本位幣金額。
非貨幣性項目,是指貨幣性項目以外的項目。例如,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3.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如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價值確定目的即期匯率折算,折算后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含匯率變動:處理,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節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
一、外幣財務報表折算的一般原則
境外經營,是指企業在境外的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分支機構。在境內的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分支機構,采用的記賬本位幣不同于企業的記賬本位幣的,也視同境外經營。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采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二)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按照上述規定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肯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涉及境外經營的,如有實質上構成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也應列入所有者權益“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處置境外經營時,計入處置當期損益。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選定的記賬本位幣不是人民幣的,應當按照境外經營財務報表折算原則將其財務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二、境外經營的處置
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列示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三、惡性通貨膨脹經濟情況下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
(一)企業對處于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折算:
1.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變動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2.在境外經營不再處于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時,應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價格水平重述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
(三)惡性通貨膨脹經濟,通常按照以下特征進行判斷:
1.3年累計通貨膨脹率接近或超過100%;
2.利率、工資和物價與物價指數掛鉤;
3.一般公眾不是以當地貨幣、而是以相對穩定的外幣為單位作為衡量貨幣金額的基礎;
4.一般公眾傾向于以非貨幣性資產或相對穩定的外幣來保存自己的財富,持有的當地貨幣立即用于投資以保持購買力;
5.即使信用期限很短,賒銷、賒購交易仍按補償信用期預計購買力損失的價格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