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報考條件
2016年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
9月24日、25日考試;
9月26日至12月26日領取發票。
2016年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報考人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須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進行報考,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2016年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24日 | 09∶00-11∶00 | 建設工程經濟 |
14∶00-17∶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9月25日 | 09∶00-12∶00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14∶00-18∶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
(一)《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10個專業,分別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時要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正確填(涂)試卷代碼,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區域內作答。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2016年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其他事項:
(一)考試過程中發現違紀違規行為或考試結束后認定為雷同試卷的,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凡在規定禁止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期限內,報考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其成績無效。
(二)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三)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四)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五)考試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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