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海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公告
一、報名條件
(一)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海南省,包括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或戶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
(二)符合海南省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條件。
報考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專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已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相應各科成績合格,并且各科筆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內。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要求
(一)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內容,了解了我省報考有關規定。
(二)確保自己填報的報名信息真實,沒有弄虛作假。
(三)確保自身條件符合所報考類別需要的條件。
考生報名時,必須做到以上三點,否則,即使參加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成績合格而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網上報名時間:4月13日—17日。
(二)報名辦法: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付費的辦法。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報名,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在4月20日17:00前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4月22日17:30之前完成網上付費。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和支付考試費的考生將按未報名處理。逾期不再受理補報。
在外省參加筆試獲得合格成績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考生報名參加我省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必須到報名點遞交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遞交的報名材料為:
社會考生需遞交的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戶籍不在海南,人事檔案在海南的考生須補充遞交保管考生人事檔案的單位證明、工作單位在職證明、企業勞動合同三種材料中的任何一種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遞交的材料:
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需遞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
戶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須遞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考生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
(三)報名流程
查詢筆試成績→筆試通過考生→直接登錄系統→面試報名→選擇考區→選擇類別→選擇科目→完成報名并確認→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考生→網上交費
四、收費標準
根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瓊價費管[2013]402號文件規定,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收費標準如下:
類別 | 幼兒園、小學 | 初中 | 高中、中職 |
收費標準 | 300元/人 | 300元/人 | 35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