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護士執業證的注冊流程
護士證注冊流程一般為護士資格考試通過后,要先打印護士資格考成績單(2012年規定網上自行打印),然后在報考地規定的時間內領取護士考試合格證明,準備護士證注冊所需材料,在工作單位所在地衛生局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護士證注冊工作。
護士資格考試成績單打印:
護士資格考試后一般會在45個工作日內公布護士資格證考試成績,成績公布后需要在衛生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打印護士資格考試成績單。自2012年起,成績單不再單獨發放。
護士考試合格證明領取:
護士考試合格證明是護士執業證注冊必須材料,護士資格考試成績單打印后需要在報考地衛生局規定的時間內領取護士考試合格證明。
護士執業證注冊材料:
護士執業證注冊材料是注冊護士執業證必須的。領取護士考試合格證明后,需要準備其他護士執業證注冊材料方能注冊。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護士執業證注冊時間:
護士執業證注冊時間各地不同,一般各地衛生局每年都有安排1-2次集中注冊時間,個別地方衛生局可全年工作時間注冊。
護士執業證注冊相關工作和規定:
護士證分為護士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證。護士資格證不需要注冊,只需在報考地衛生局規定時間內領取。護士執業證注冊成功后才有護士執業資格,方能在醫院等醫療單位從事護理工作。護士執業證注冊以后,還有可能在以后的護理工作中遇到護士執業證延續注冊、護士執業證變更。
護士資格證領取時間:
護士資格證領取時間各地不同,一般在考試通過后半年內領取,大約是考試當地的12月左右開始領取,有些晚的地方衛生局會第二年在3、4月份發放。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
護士執業注冊健康標準:
(一)無精神病史;
(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護士證延續注冊所需材料:根據規定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護士執業注冊變更所需材料: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護士執業證注銷和不予注冊規定:護士執業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冊部門辦理注銷執業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
(三)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護士執業證注冊相關表格下載:
護士執業證注冊和相關工作中會需要各種表格: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護士執業注冊健康體檢表、護士再次注冊申請表、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等表格。(由于各地護士執業證注冊表格略有不同,具體以各地衛生局規定表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