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試民法知識: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客體
時間:
未知2
民法知識
一、著作權的主體
(一)作者。
1.創作作品的公民
2.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視為作者,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
(二)作者以外的人。
1.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職務作品是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
2.在下列兩種情況下的職務作品,除作者享有署名權外,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均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
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
②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3. 委托創作中委托人可以通過合同約定成為作品的著作權人。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
(三)著作權和物權的分離原理
1.作品物權的轉移,不視為著作權的轉移,
2.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發生于物權同時轉移的法律效果
例:畫家劉某將自己的一幅畫賣給王某,王某對該畫享有的權利包括
A.所有權
B.展覽權
C.發表權
D.署名權
答案:AB
二、專利權的主體
1.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注意: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2.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主體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主體屬于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案例
周大偉、劉國慶為某設計院的設計人員。1997年2月,該設計院受某大學的委托,為該大學設計即將投入使用的圖書館大樓的前廳壁畫。設計院接受了這一任務后,即委派周大偉、劉國慶負責此項設計任務。1997年5月,尚未完成設計的周大偉因個人原因調離本市,余下的設計任務由劉國慶負責完成。1997年年底,周大偉將其參與設計的草圖以個人名義發表在《設計作品精選》雜志上。1998年4月,設計完成后,該大學向設計院支付了報酬,設計院亦向劉國慶頒發了一定數額的獎金。設計院以單位的名義將此設計編入《設計院十年成就》,為此劉國慶向設計院提出異議。
[問題]1.周大偉是否有權以個人名義發表設計草圖?為什么? 2.劉國慶向設計院提出異議是否有法律依據?
案例
1991年5月,某畫店與著名畫家李某簽訂了一份委托作品創作合同。合同規定,1992年10月以前李某應交給該畫店10幅山水畫新作,報酬為3萬元。1992年9月,李某將其所畫作品交付畫店,并領取報酬3萬元。1993年1月,該畫店舉辦一次大規模的畫展,將李某的10幅作品全部展出,畫展獲得巨大成功。李某得知后提出異議,認為畫店未經他的同意擅自展出他的作品,侵犯了他的著作權。與此同時,畫店又將該10幅畫連同其他作品結集出版。
[問題]1.畫店未經李某同意將李某作品展出的行為是否侵犯了李某的權利?為什么?2.畫店將該10幅畫連同其他作品結集出版的行為有無法律依據?
(一)作者。
1.創作作品的公民
2.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視為作者,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
(二)作者以外的人。
1.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職務作品是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
2.在下列兩種情況下的職務作品,除作者享有署名權外,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均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
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
②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3. 委托創作中委托人可以通過合同約定成為作品的著作權人。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
(三)著作權和物權的分離原理
1.作品物權的轉移,不視為著作權的轉移,
2.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發生于物權同時轉移的法律效果
例:畫家劉某將自己的一幅畫賣給王某,王某對該畫享有的權利包括
A.所有權
B.展覽權
C.發表權
D.署名權
答案:AB
二、專利權的主體
1.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注意: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2.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主體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主體屬于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案例
周大偉、劉國慶為某設計院的設計人員。1997年2月,該設計院受某大學的委托,為該大學設計即將投入使用的圖書館大樓的前廳壁畫。設計院接受了這一任務后,即委派周大偉、劉國慶負責此項設計任務。1997年5月,尚未完成設計的周大偉因個人原因調離本市,余下的設計任務由劉國慶負責完成。1997年年底,周大偉將其參與設計的草圖以個人名義發表在《設計作品精選》雜志上。1998年4月,設計完成后,該大學向設計院支付了報酬,設計院亦向劉國慶頒發了一定數額的獎金。設計院以單位的名義將此設計編入《設計院十年成就》,為此劉國慶向設計院提出異議。
[問題]1.周大偉是否有權以個人名義發表設計草圖?為什么? 2.劉國慶向設計院提出異議是否有法律依據?
案例
1991年5月,某畫店與著名畫家李某簽訂了一份委托作品創作合同。合同規定,1992年10月以前李某應交給該畫店10幅山水畫新作,報酬為3萬元。1992年9月,李某將其所畫作品交付畫店,并領取報酬3萬元。1993年1月,該畫店舉辦一次大規模的畫展,將李某的10幅作品全部展出,畫展獲得巨大成功。李某得知后提出異議,認為畫店未經他的同意擅自展出他的作品,侵犯了他的著作權。與此同時,畫店又將該10幅畫連同其他作品結集出版。
[問題]1.畫店未經李某同意將李某作品展出的行為是否侵犯了李某的權利?為什么?2.畫店將該10幅畫連同其他作品結集出版的行為有無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