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試民法知識:債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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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2
民法知識
一、債與債權的概念
(一)債的概念
債是特定人之間請求為特定行為的民事法律關系
(二)債的主體:
1.債權人: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 的是權利主體
2.債務人:有義務實施此特定行為以滿足債權人利益的是義務主體
(二)債的內容
債權: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為特定行的權利
債務:債務人根據債的關系的規定為特定行為的義務
債的相對性:在債的關系中,債權與債務總是相對應的
(三)債的客體
1.概念:債的客體是債權債務共同指向的對象,習慣上又可稱為債的標的
2.債的客體為給付,給付應具備的條件:
①合法,即不為法律所禁止
②可能,給付行為須為可能,以不可能之行為為給付者不發生效力
③確定,給付行為須確定,以不確定之行為為債的標的,債權債務的內容就無法確定
二、債的種類(選、判)
(一)合同之債和非合同之債
1.合同之債(任意之債):基于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債,為合同之債
2.非合同之債:又可稱為法定之債,是指根據法律的規定,因某一法律事實的發生,在特定當事人之間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包括:侵權之債、不當得利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
(二)特定物之債和種類物之債
1.特定物之債:是指以特定物為標的物的債
2.種類物之債:是指以種類物為標的物的債
(三)單一之債和多數人之債
1.單一之債:是指債權人、債務人各為一人的債
2.多數人之債:是指債權人、債務人一方或雙方是多數人的債
(四)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
1.按份之債:是指幾個債權人或債務人各自按一定份額(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債權或承擔債務的債
2.連帶之債:是指債的多數主體之問有連帶權利義務關系的債
(五)簡單之債和選擇之債
1.簡單之債:債的給付只有一種,當事人無可選擇的債
2.選擇之債:在數種給付中,當事人可以從中選擇一種的債
(六)主債和從債
1.主債: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債
2.從債:是指從屬于主債,其效力受主債影響的債
案例
甲廠因急需柴油,與乙廠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雙方商定,乙廠在一個月內籌集0號或10號柴油10噸供給甲廠,每噸單價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廠按合同約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廠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5天,依約定向甲廠發運了0號柴油10噸。因當時氣溫下降,0號柴油無法投入使用,故甲廠要求乙廠改供10號柴油或者退貨。乙廠認為其所供0號柴油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既不應換貨,也無貨可換;同時要求甲廠依約支付貨款,不能退貨。
[問題] 1.本合同所生之債是簡單之債還是選擇之債?為什么? 2.甲廠要求乙廠換貨或退貨的理由能否成立?為什么?
(一)債的概念
債是特定人之間請求為特定行為的民事法律關系
(二)債的主體:
1.債權人: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 的是權利主體
2.債務人:有義務實施此特定行為以滿足債權人利益的是義務主體
(二)債的內容
債權: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為特定行的權利
債務:債務人根據債的關系的規定為特定行為的義務
債的相對性:在債的關系中,債權與債務總是相對應的
(三)債的客體
1.概念:債的客體是債權債務共同指向的對象,習慣上又可稱為債的標的
2.債的客體為給付,給付應具備的條件:
①合法,即不為法律所禁止
②可能,給付行為須為可能,以不可能之行為為給付者不發生效力
③確定,給付行為須確定,以不確定之行為為債的標的,債權債務的內容就無法確定
二、債的種類(選、判)
(一)合同之債和非合同之債
1.合同之債(任意之債):基于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債,為合同之債
2.非合同之債:又可稱為法定之債,是指根據法律的規定,因某一法律事實的發生,在特定當事人之間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包括:侵權之債、不當得利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
(二)特定物之債和種類物之債
1.特定物之債:是指以特定物為標的物的債
2.種類物之債:是指以種類物為標的物的債
(三)單一之債和多數人之債
1.單一之債:是指債權人、債務人各為一人的債
2.多數人之債:是指債權人、債務人一方或雙方是多數人的債
(四)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
1.按份之債:是指幾個債權人或債務人各自按一定份額(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債權或承擔債務的債
2.連帶之債:是指債的多數主體之問有連帶權利義務關系的債
(五)簡單之債和選擇之債
1.簡單之債:債的給付只有一種,當事人無可選擇的債
2.選擇之債:在數種給付中,當事人可以從中選擇一種的債
(六)主債和從債
1.主債: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債
2.從債:是指從屬于主債,其效力受主債影響的債
案例
甲廠因急需柴油,與乙廠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雙方商定,乙廠在一個月內籌集0號或10號柴油10噸供給甲廠,每噸單價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廠按合同約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廠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5天,依約定向甲廠發運了0號柴油10噸。因當時氣溫下降,0號柴油無法投入使用,故甲廠要求乙廠改供10號柴油或者退貨。乙廠認為其所供0號柴油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既不應換貨,也無貨可換;同時要求甲廠依約支付貨款,不能退貨。
[問題] 1.本合同所生之債是簡單之債還是選擇之債?為什么? 2.甲廠要求乙廠換貨或退貨的理由能否成立?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