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試民法知識: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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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2
民法知識
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
1、不當得利一定要實際上得到了利。
2、如果因為得利人自己的過失使得利喪失,視為得利。如果多收的錢丟了,要賠償。
3、得到多少利要返還多少利。以實際得利部分算。
4、失利人失去多少利,才返還多少利。用不當得利賺的錢,不返還。只能請求自己失去的部分。
5、把不當得利與侵權區分開:拾得人拒絕返還拾得物的,按侵權行為處理。甲將拾到的牛賣了,是侵權行為,要返還1500元,而不是賣得的800元。如果乙要求丙返還,要支持,因為遺失物不適用善意有償取得。遺失物只有在競買和交易所才適用善意取得。
從行為人主觀惡意角度來區分。有惡意就是侵權。
好象不當得利不按不當得利處理:盡道德義務的不能按照不當得利處理。如養子女對生父母不盡贍養義務,不能適用。
如果捐贈了,再主張不當得利,不支持。宗教義務不適用。
臨時工: 約定30元,給了50元,要求返還20元,不支持,視為提高勞工工資。
提前履行合同義務不能主張不當得利。
賭博屬于臟款要沒收,不適用不當得利。
1、不當得利一定要實際上得到了利。
2、如果因為得利人自己的過失使得利喪失,視為得利。如果多收的錢丟了,要賠償。
3、得到多少利要返還多少利。以實際得利部分算。
4、失利人失去多少利,才返還多少利。用不當得利賺的錢,不返還。只能請求自己失去的部分。
5、把不當得利與侵權區分開:拾得人拒絕返還拾得物的,按侵權行為處理。甲將拾到的牛賣了,是侵權行為,要返還1500元,而不是賣得的800元。如果乙要求丙返還,要支持,因為遺失物不適用善意有償取得。遺失物只有在競買和交易所才適用善意取得。
從行為人主觀惡意角度來區分。有惡意就是侵權。
好象不當得利不按不當得利處理:盡道德義務的不能按照不當得利處理。如養子女對生父母不盡贍養義務,不能適用。
如果捐贈了,再主張不當得利,不支持。宗教義務不適用。
臨時工: 約定30元,給了50元,要求返還20元,不支持,視為提高勞工工資。
提前履行合同義務不能主張不當得利。
賭博屬于臟款要沒收,不適用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