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法律題及答案
黑龍江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法律題(一)
A、人民法院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調解書
B、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增加了“公益訴訟”的內容
C、 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所在的社區可推薦公民作為訴訟代理人
D、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傳真的方法傳達判決書
2、民事訴訟是人民法院和一切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下列不屬于民事訴訟的一項是( )。
A、李某與妻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并分割財產
B、張某被公安機關拘留七日,他認為公安機關是無證據的,故起訴
C、趙某為取回鄰居欠他的一萬元債而起訴
D、王奶奶到法院起訴,要求他的兒子必須按時給她贍養費
3、下列對《民事訴訟法》中的“共同訴訟人”的表述,最適當的是( )。
A、在同一訴訟中,對原告、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的總稱
B、在共同訴訟中共居于相同訴訟地位的當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為兩個以上
C、在訴訟中,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的訴訟參加人
D、在同一訴訟中,與訴訟標的有利害關系的所有訴訟參加人
4、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財產保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 )。
A、 6個月
B、1年
C、2年
D、3年
5、給付之訴是指對被告享有給付請求權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一定給付義務的民事訴訟請求。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確認其所主張的法律關系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訴訟請求。確認之訴與給付之訴的區別在于:當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確認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法律關系的存在狀態,并不直接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某種給付。根據上述定義,下列各項中屬于確認之訴的是( )。
A、劉某多次在公開場合聲稱趙某的學術論文有多處抄襲,趙某找到劉某理論,并要求其賠禮道歉,被劉某拒絕。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劉某停止侵害,賠禮道歉
B、 王女士為了侄子能夠就近上學,將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哥哥名下,哥哥起訴離婚時,將該房屋列為婚后財產,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為房屋所有權人
C、周女士婚后經常與丈夫發生爭吵,嚴重影響了兩人的感情,遂提出要與丈夫離婚,丈夫表示不同意。周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關系
D、 張醫生在兒科病房的走廊處發現一身患重病的嬰兒被父母拋棄,張醫生找到嬰兒的父母,但父母仍舊拒絕撫養嬰兒,張醫生以遺棄罪將嬰兒父母告上法院
黑龍江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法律題答案
1、答案: D
解析: A選項根據我國新《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二)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因此A選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益訴訟是新民事訴訟法新增內容,B選項正確;根據新《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芍狢選項正確;《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判決書不能采取傳真的方式送達,D選項說法錯誤符合題意。
2、答案: B
解析: B涉及的是行政案件,屬于行政訴訟,所以選擇B。
3、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查共同訴訟。
(1)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的訴訟,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
(2)在訴訟中,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的人,被稱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其可以有不同于原告和被告的獨立的訴訟請求。因此,“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訴訟參加人,但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
(3)與訴訟標的有利害關系的人,是第三人,既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故正確答案為B。
4、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28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1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正確答案為C。
5、答案: B
解析: 確認之訴是指要求法院確認法律關系存在或不存在,要求人民法院確認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法律關系的存在狀態。A項中要求劉某停止侵害,不屬于確認之訴;B項中王女士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就是確認自己對房屋的所有權,屬于確認之訴;C項中周女士要求解除婚姻關系,屬于變更之訴;D項中也不屬于變更之訴。因此本題答案為B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