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務員公文寫作常識題及答案
北京公務員公文寫作常識題(一)
B、要實事求是,在業務上符合客觀規律
C、在文字表述上準確、生動、嚴謹,飽含感情
D、起草要符合統一規定的體式與程序
E、要注意正確選用書寫的載體材料與字跡材料
2、某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認定張某銷售假藥,作出罰款5000元的決定(1號決定)。該局將決定書送達張某后發現有文字錯誤,遂予以撤銷并作出處罰內容相同的決定(2號決定),但決定書上加蓋了該局前身某縣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印章。張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訴訟期間,該局撤銷了2號決定書,作出罰款3000元的決定(3號決定)。
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2號決定與1號決定錯誤性質相同,屬于文字錯誤
B、對同一行為給予三次處罰,既違反一事不再罰要求又構成反復無常
C、某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撤銷2號決定書、作出3號決定應在一審期間內進行
D、張某對3號決定不服起訴的,法院應當依法審查3號決定
3、下列撰寫公文常見的缺點,屬于“語句表述不完整”的是( )。
A、交代不明
B、篇幅冗長
C、濫用省略
D、眉目不清
4、某市公交指揮中心向社會公布,要把某條公路改為單向行駛,最恰當使用的文種是( )。
A、通報
B、通知
C、公告
D、通告
5、用于發布經會議討論通過并要求貫徹執行的事項的一種下行公文是( )。
A、決議
B、決定
C、通知
D、批復
北京公務員公文寫作常識題答案
1、答案: ABDE
解析:
本題考查公文基礎知識。C選項錯誤,公文寫作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準確、莊重、樸實、嚴謹、精練、符合語法邏輯。其余選項都是公文寫作的基本要求。因此,本題選項ABDE。
2、答案: D
解析: 1號決定屬于文字錯誤,2號決定屬于簽章錯誤,兩者錯誤的性質是不相同的,A項錯誤;上述的3個決定中,每個決定都是對前一決定的糾正,即后一決定的作出都是對前一決定的否認,后一決定生效的同時前一決定就失效了。因此不存在三次決定都生效的情況,也就不存在違反一事不再罰原則的情況,B項錯誤;某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撤銷2號決定書,作出3號決定書的行為可以在復議期間進行,可以在一審期間進行,也可以在二審期間進行,沒有必須在一審期間進行的限制規定,C項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0條第2款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對改變后的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就改變后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理。因此,D項說法正確。
3、答案: C
解析: 四個選項中,只有C項“濫用省略”屬于“語句表述不完整”。故本題選C
4、答案: D
解析:
通報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把工作情況、經驗教訓、典型事例及有教育、指導、規范意義的事件向下級或公眾發布的周知性公文。通報用于公布一般具有普遍意義的典型事例、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借以教育機關工作人員和人民群眾,以先進為榜樣,以錯誤為借鑒,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公告是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的行政公文。公告莊重嚴肅,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會、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外交部等單位制發,基層單位及其領導人不能使用。
通知是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是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是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以及任免人員時使用的一種公文。
通告是行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在一定范圍內向人民群眾或機關團體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時使用的規范性公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都可發布通告。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省級以下縣級以上國家行政機關用得較多。
本題是向社會發布公共信息的情況,應該用通告,選D。
5、答案: A
解析:
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決議是經會議討論通過并要求貫徹執行的事項。故正確答案為A。
具體說來,此處也考察了決議和決定的異同點。
決議“適用于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具體來說,決議和決定的文體性質相同、它們都是決策指導性公文,再者,它們都屬于下行公文,屬于上對下的指導。
但決議和決定的制作程序不同,決議必須產生于會議,它所貫徹的決策事項,是會議集體討論通過的,而決定不然,有的是會議產生的,有的是表決結果,有的也可能是領導機關直接作出的。
兩者性質用途也不同。決議內容多是比較重大關系全局的事項,宏觀、原則性強。此外,決議比決定使用范圍相對窄一些,決議一般由會議討論通過并正式公布,事關重大。決定使用范圍較寬,不限于會議通過,也可以是某個單位、組織或個人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