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及答案(2)
吉林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二)
1、(不定項選擇)小李所在企業效益下滑,老總宣布取消今年職工帶薪休假福利。對此,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企業老總有權取消
B、只有工會才有權取消,企業老總無權取消
C、帶薪休假是法定制度,企業老總無權取消
D、帶薪休假是企業給職工的福利,企業老總有權取消
2、甲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決定向上級機關申請復議,要求撤銷處罰決定,但沒有提出賠償請求。復議機關經審查認為該處罰決定違法,決定予以撤銷。對于處罰決定造成的財產損失,復議機關正確的做法是什么?
A、解除查封的同時決定被申請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請人就賠償問題另行申請復議
C、解除查封的同時就損失問題進行調解
D、解除查封的同時要求申請人增加關于賠償的復議申請
3、區分法律歷史類型的根據有( )。
A、法系
B、法律的階級意志性
C、社會生產的發達程度
D、經濟基礎
4、下列中不屬于民商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有( )。
A、甲、乙兩公司之間發生的買賣合同糾紛
B、王某與其弟弟之間因繼承發生的糾紛
C、何某與其所供職的公司之間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
D、李某與某派出所因罰款數額產生的糾紛
5、聘任制公務員在聘期內年度考核結果均為( )且聘任期考核合格,本人提出續聘的,用人機關應與其續簽聘任合同。
A、優秀
B、良好以上
C、稱職以上
D、基本稱職以上
吉林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ABD
解析: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2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梢姡瑤叫菁贋閯趧诱呦碛械姆ǘ嗬?,該企業老總無權取消。C項正確。故選A、B、D。
2、答案: A
解析:
《行政復議法》第29條第2款規定:“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來行政賠償請求的,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罰款,撤銷違法集資、沒收財物、征收財物、攤派費用以及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產,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
根據本條規定復議機關正確的做法是解除查封的同時決定被告申請人賠償相應的損失,不必另行申請復議。故正確答案為A。
3、答案: BD
解析:
法的歷史類型指依照法所據以產生和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的性質和體現的主體意志不同而對古往今來的法所做的基本分類。凡經濟基礎反映主體意志相同的法,便屬于同一歷史類型。這種分類的目的在于揭示法的本質及其發展變化的歷史規律。故正確答案為B、D。
4、答案: D
解析:
民商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體法和商行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業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海商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等。
A、B、C 三項的主體地位是平等的,涉及的都是財產關系,屬于民商法調整的社會關系。D 項中的某派出所屬于行政機關,李某和派出所之間的糾紛屬于行政糾紛,由行政法調整。故正確答案為D。
5、答案: C
解析:
《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聘任合同期滿,用人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雙方愿意續聘的,可直接續簽聘任合同。聘任制公務員在聘期內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且聘任期考核合格,本人提出續聘的,用人機關應與其續簽聘任合同。是否續簽聘任合同,應當在聘任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確定。因此,本題選擇C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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