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法律常識題及答案
浙江公務員法律常識題一
C、認可
D、核準
E、登記
2、甲、乙二人均系木材廠的工人。某日為某房主搬運木材,午休時,甲說不知這木材是否能燃燒,乙說我去試試,說完乙便用打火機去點,結果引燃了旁邊的油桶,將房主的房子燒毀,乙對房子燒毀的態度是( )。
A、疏忽大意的過失
B、間接故意
C、意外事件
D、過于自信的過失
3、下列權利中屬于法人應該享有的權利是( )。
A、生命健康權
B、親權
C、肖像權
D、商標權
4、下列人員中,通常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是( )。
A、局長、廳長、委員會主任
B、副局長、副廳長、委員會副主任
C、人民法院副院長、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D、副、副、副州長、副、副區長
5、寧某系某公安局刑事警察,在下班回家路上發現有人斗毆,便上前制止。當寧某發現其中一方為有過隙的李某時,便叱喝其住手。李某發現是寧某遂破口大罵。寧某聽得怒火頓起,拔槍將李某大腿擊傷。
根據《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李某能否獲得國家賠償?
A、能,因為寧某系公安人員,且損害是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
B、不能,因為寧某的行為屬于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C、能,因寧某的行為屬于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情形
D、不能,因寧某是刑事警察,無治安管理職權、且寧某是在下班時間作出的行為
浙江公務員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ABCDE
解析:
行政許可是行政主體依據行政相對人的申請,以頒發特定證照等方式,依法賦予行政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的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許可可以分為普通許可、特許、認可、核準、登記。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BCDE
2、答案: A
解析:
根據題意,乙說“我去試試”,態度不屬于間接故意,也不是意外事件,是由于疏于考慮周邊環境,或沒有考慮造成,故正確答案為A。
3、答案: D
解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不是指具體的個體人。故其享有的權利不包括生命健康權、親權、肖像權。故正確答案為D。
4、答案: D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選舉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選舉、副,自治區主席、副主席,、副,州長、副州長,、副,區長、副區長;
選舉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故正確答案為D。
5、答案: B
解析: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五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題目中,警察寧某與李某有過隙,怒火中燒的時候拔槍擊傷李某大腿,并不是執行公務,而是出于私人的恩怨,是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不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故正確答案為B。
浙江公務員法律常識題二
1、《刑事訴訟法》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權” ______。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
A、體現了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獨立性
B、有利于保障公民實現基本政治權利
C、 體現了既懲治罪犯又保護人權的法治精神
D、有利于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
2、如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對該具體行政行為如何提起行政訴訟?( )
A、必須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共同上級行政機關為被告
B、可以以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任何一個行政機關為被告
C、必須以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
D、可以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共同上級行政機關為被告
3、關于刑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李某因刑事責任被某地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所以李某一共被剝奪了6年的政治權利。
B、我國刑罰的附加刑包括了罰款、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以及對于外國人適用的驅逐出境。
C、關于犯罪人員主動自首之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免除刑罰。
D、法定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死刑的,在已滿追訴期限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4、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的范圍內?
A、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
B、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拒絕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C、公安機關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上市公司的罰款決定
5、張某看到樓道里的燈線接到了自家的電表上,誤認為是電工李某干的,就到李某家大罵,引發一場混戰。結果張某的哥哥被李某打斷了四顆牙齒。法院一審判決,李某承擔六成的責任,賠償三萬余元。這件事告訴我們( )。
A、違法行為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受到刑事制裁
B、侵犯公民人格尊嚴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C、公民應該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D、我國法律不保護違法犯罪分子的權益
浙江公務員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AC
解析: 一方面體現了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獨立性,“尊重和保障人權”被寫進刑事訴訟法,這不僅是我國刑事法治發展的重大成就,也是我國人權保障事業的重要里程碑。因此本題選AC。
2、答案: C
解析: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25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該組織是被告,由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故正確答案為C。
3、答案: A
解析:
B項不是罰款而是罰金; C項應當減輕或免除; D項上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4、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其中即包括“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公安機關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即屬于這一行為。故正確答案為C。
5、答案: C
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刑法中的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目的在于排除、制止不法侵害,所以只能對不法侵害者本人進行反擊,而不能反擊沒有實施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屬、親友);正當防衛的強度需與侵害行為的強度需基本相適應,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也沒有給不法侵害人帶來重大損害。
本題張某到李某家大罵,李某的暴力反擊行為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故本題正確答案選擇C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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