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務員考試:常識判斷備考方法
1.法律常識涉及法理學﹑憲法﹑行政學﹑刑法﹑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公務員法 等,其中以根本大法——憲法和法律熱點——行政法所占比重最高。主要考查一些應知應會的問題,以測查相關法律的一些根本性規定為主,基本不涉及專業法學理 論問題。而且以單項選擇為唯一題型,所以主要是點的考查,而不是面的考查。對于法律常識部分,更應該注意法與法之間的聯系,注意結合試題加強法律知識的靈 活運用,注意對如物權法﹑公務員法等新生法律法規的關注和理解。
法律常識也常以案例的形式出現。解答案例題首先要對題干中的情景進行定性,再看法律對這種性質的行為是如何規定的,從而得出答案。
對于法律知識的考查不僅局限于知識點的記憶,通常還和考查靈活運用能力相結合。
2.政治經濟學部分則注重哲學原理和中國實際國情的結合;哲學部分更應該注意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應用,而非死記硬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則更應該注意具體知識點的把握,特別是一些關鍵詞,如本質﹑實質﹑出發點﹑基礎﹑核心等等;時事政治以考試當年的上半年,尤其是考前兩三個月國內外的重大 事件和熱點問題為考查重點,而且,在時事的題目中也加入了考查分析能力的成分。只要平時多關注一下新聞,考生都不會感到陌生。
3.注重真題的練習和積累。歷年中央及各省市機關公務員考試真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借鑒性。各位考生應該認真解答,在答題中加強知識點的鞏固﹑理解和運用。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考生在熟練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政治常識的基礎之上,還應注重日常的積累。在平時的學習過程中,加強對人文、科技、經濟等知 識的關注,注意對社會時政熱點的把握。唯有這樣,才能不斷擴大自身知識面,豐富自己的知識儲備,在常識判斷這一部分的答題中高人一籌。
認真分析以往多年的試題,我們確實可以清楚的看到這部分考察知識面非常廣泛,可以說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從古到近,從國內到國際,從經濟到政治,從法律 到道義等等。因此這部分題目似乎令人無所適從,很多考生在考場上只能望題興嘆。其實并非如此,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在面對常識判斷的時候就毫無辦法可言,我們 完全也可以從歷年考試中總結出一些所謂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