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申論考試公文格式
國考申論考試公文格式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標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1、標題。
2、主送機關。
(二)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結語等部分組成。
(三)結尾。一般用禮貌性語言向對方提出希望。或請對方協助解決某一問題,或請對方及時復函,或請對方提出意見或請主管部門批準等。
(四)結語。通常應根據函詢、函告、函或函復的事項,選擇運用不同的結束語。如“特此函詢()”、“請即復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復”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結束語,如屬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樣,使用“此致”、“敬禮”。
(五)結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項內容。
署名機關單位名稱,寫明成文時間年、月、日;并加蓋公章。
二、通知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執行或服從安排的文種。通知講究時效性,是告知立即辦理、執行或周知的事項。
(一)標題:制發機關+事由+通知。
(二)正文:㈠通知前言:即制發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據。例如“為了解決×××的問題,經×××批準,現將×××,具體規定通知如下。㈡通知主體:寫出通知事項,分條列項,條目分明。
(三)結尾:三種寫法:
1、意盡言止,不單寫結束語。
2、在前言和主體之間,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為過渡語,結尾可用“特此通知”結尾。
3、再次明確主題的段落描寫。
三、報告
《報告》寫作要點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答復上級機關詢問時用的陳述性公文。
(一)標題:制發機關+事由+報告;報告前可加“緊急”。
(二)正文:㈠事由:直陳其事,把情況及前因、后果寫清楚。㈡事項:寫工作步驟、措施、效果。也可以寫工作的意見、建議或應注意的問題。
(三)結尾:可寫“特此報告”、“專此報告”,后面不用任何標點符號,或“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部門執行”,或“以上報告,請指示”等語。注意事項:概述事實,重點突出,中心明確,實事求是,有針對性。
四、請示
請示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或批準的呈請性、期復性公文。
(一)標題:制發機關名稱+事由+請示。
(二)正文:㈠請示的原因:陳述情況,闡述理由,講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為此,請示如下”。㈡請示的事項:寫明請示要求,如請求物資要寫明品名、規格、數量,請求資金要寫明金額。
(三)結尾語:多用“上述意見,是否妥當,請指示”。“特此請示,請予批準”,“以上請求,請予審批”,“以上請示,請予批復”,“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部門執行”等語。
注意事項:一文一事;一個主送機關;逐級請示。
五、規定
規定是由機關、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對某一方面工作或行為做出具體規約的文件。
(一)標題:地域+內容+文件種類(規定、管理辦法、細則、規則等)。
(二)正文:
1、正文的內容通過“條”的形式表述,按順序依次排列。“條”是法規的基本單位。
2、“條”的內容較多時可分為“款”,“款”的內容較多時可分為“項”。
3、根據內容的需要,可以在“條”上設“章”。
公文標題居中排一行或數行。公文標題用2號宋體。正文用3號仿宋。一般每頁22行,每行28個字。用A4紙打印。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㈠”;第三層為“⒈”;第四層為“⑴”。成文時間用漢字,“零”可寫為“○”,右空4個字。印章上不壓正文,下壓日期,“騎年蓋月”。
所謂騎年就是蓋章的時候,要蓋在年份的上面,章子有1/3是在年份下面,就好像騎上去了一樣,而同時,章子要把月份整個蓋住,這就是蓋月,主要是為了防止篡改公文日期。
公務員考試公文的特點
一、政策性
公文是黨的機關和行政機關行使管理職能、辦理具體事務的重要工具,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有著指導作用,是維護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保障。各級黨的機關和行政機關制發的公文,都必須用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執行國家的法律和法令,絲毫不能偏離黨和國家的政治目標和政策軌道。因此,公文是觀點鮮明的文體,是嚴肅鄭重的文體,是有著充分的權威的文體,要求作者必須有嚴肅認真的態度。
二、實用性
公文是用來處理公務的文書,所以它總是根據現實需要,針對實際問題而制發,有著明確的寫作目的。國務院辦公廳在《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對此提出的要求是“各級行政機關要發揚深入實際、聯系群眾、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和認真負責的工作作風,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和文牘主義……行文要少而精,注重效用。”
三、可靠性
公文涉及的事實以及所引用的材料和數據,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任何虛假和錯漏。內容真實、準確,這是公文寫作最基本的原則。一般文章寫作中的虛構手法,在公文中不能使用;合理想象、添枝加葉、移花接木的方法,也同樣不能使用。因此,公文寫作一定要核準事實和數據,確保材料的可靠性。
四、定向性
公文都是由某一個特定機關制發的,并且大部分都是寫給特定對象閱讀的,作者與讀者之間有具體、明確的對應關系。公文的這種定向性特點使得寫作有著很強的針對性。
五、時間性
公文所針對的問題,總是存在于特定的時間范圍之內,一旦時過境遷,公文的實用價值也會隨之喪失。所以,公文的寫作、傳遞和辦理,都要求迅速及時。
六、規范性
為了更方便、有效地辦理事務,公文形成了自身特有的辦理程序和寫作格式。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對公文的種類、用途、文面都作了統一的規定。另外,多數常用文種在結構、用語等方面,也有著約定俗成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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