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國家公務員報考指南(3)
十、關于體檢和考察
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綜合成績如何計算?
一般職位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的,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專業科目考試成績一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具體各職位所占分值比重見招考簡章。
3、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體檢和考察由招錄機關負責。
4、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組織實施。
5、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6、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7、哪些部門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8、錄用人民警察需要測評體能嗎?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招錄時需測評體能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9、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當地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要在市(地)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10、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內容?
招錄機關要按照好干部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內容。
11、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嗎?
錄用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十一、關于違紀違規考生處理
1、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2、對違紀違規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3、《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規定將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忌推渌藛T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考試結束后,將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機構對答卷進行雷同鑒定。經鑒定為雷同答卷的考生,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忌拇鹁頌槔淄鹁?,并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作弊行為的,按照“抄襲、協助抄襲”行為或者“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行為進行認定處理。
十二、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過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公務員考試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這些能力和素質主要靠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長期積累,很難在短期內取得很大提高??荚嚽埃瑘罂既藛T應仔細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并結合職位需求和自身條件,有針對性地準備考試。
十三、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此次2016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10-12370
咨詢時間:2015年10月15日至26日,每日8:00-20:00
第二章報考網絡技術
一、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和《報考指南》等內容,熟悉公務員招考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2、由于需要填寫的注冊及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加快報名速度,建議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編輯錄入。在網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
3、考生報名截止前,退回補充資料的考生,需按招考部門要求修改或補充完所需信息后,再進行一次報考職位操作,如不執行報考職位操作,招考部門將無法審核考生信息。考生報名截止后,審核狀態為退回補充資料的考生將無法修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
4、為防止他人修改報考人員的個人資料,報考人員注冊或登錄完畢后,必須退出系統并關閉瀏覽器。
二、網上報名及查詢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1、查詢招考職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細閱讀《招考簡章》,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考職位。
2、進行“報考人員注冊”
報考人員報名前,必須進行“報考人員注冊”,注冊時注意按要求填寫有關內容,特別是“身份證”、“密碼”、“姓名”、“學歷”、“報考人員類別”、固定電話或手機號碼、“郵箱”等信息的錄入一定要準確,一個身份證只能注冊一次,切勿重復注冊!
3、進入“報名情況瀏覽”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報名情況瀏覽”后,可選擇“查看部門報名情況”或“查看本人所報考職位情況”,報名情況定時刷新,供選擇職位時參考。
4、進入“填寫詳細信息”
報考人員登錄后,進入報考人員首頁,選擇“填寫詳細信息”,請先按照表格和給定的格式填寫有關信息。注意:標有“*”的項目必須填寫,報考人員填寫的文字內容不要超過限定的字符數,填寫完畢檢查無誤后點擊保存即可返回首頁。
5、進入“報考職位”
選擇“報考職位”即可進入下一步,輸入部門代碼或者選擇部門名稱為查詢條件,然后點擊“查詢”進入下一步。選擇報考人員擬報考的職位,選擇是否同意調劑,按下“報考此職位”按鈕即可完成報名。報考人員如需改報其他職位,只需使用已注冊的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進入“報考職位”一欄重新報考其他職位即可。
考試所在地是報考人員選擇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地點。
6、進入“確認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報考完成后,可點擊“確認報考信息”檢查自己是否報考成功。
7、職位退訂功能
報考人員在報考職位后,未審查之前,可以用退訂職位功能退訂原有的職位變成未報考狀態。如報考人員需在審查之前修改報考信息,系統會根據當前報考人員報考的職位要求對學歷、政治面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年限、相關基層工作經驗這四項信息進行判斷,若報考人員修改的結果不符合當前報考職位的要求則提示報考人員先退訂職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及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修改頁面提供。(注:退訂職位功能僅在報考人員報考職位未審查及退回資料時可以使用,若職位已審查通過或未通過均不可退訂。)
8、進入“資格審查結果查詢”(查詢時間:2015年10月15日8:00—26日18:00)
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選擇“資格審查結果查詢”,可以看到報考申請審查結果。
9、進入“注冊信息修改”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注冊信息修改”,按下按鈕,進入下一頁面,即可更改相應的內容。
10、報名資料更改
報名資料更改有一定的條件:
更改個人資料——僅限報考人員處于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時(更改個人資料含更改考試地點);
更改報考職位——在“未審查”時可瀏覽報名情況進行改報;或“資格審查不通過”時改報其他職位;
更改考試地點——修改時間截止到資格審查結束(2015年10月26日18:00)。
考生如對當前資格審核狀態(合格或不合格)有疑問,請與招考單位溝通后再在系統中進行操作,在此之前請不要改報職位或退訂職位或修改任何個人信息。
11、個人密碼管理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個人密碼管理”按鈕,修改相應的內容之后,點擊“確定”按鈕。
報考人員請牢記密碼,忘記密碼時,可憑借注冊時所填寫的密碼提示問題或郵箱找回密碼。
12、查詢報名序號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報名序號查詢”,可查詢自己的報名序號。此功能待2015年10月28日8:00以后方可使用。
13、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登錄所在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入公務員考試首頁,選擇“準考證下載和打印”按鈕,在網上填寫報考人員的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即可下載和打印準考證。此功能在2015年11月23日10:00至29日12:00期間方可使用。
14、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進入報考人員首頁,點擊“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查詢”,填寫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即可查詢本人筆試考試成績。此功能在筆試成績公布時方可使用。
15、面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進入報考人員首頁,點擊“面試成績查詢”,填寫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即可查詢本人面試考試成績。此功能在面試成績公布時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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