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政治:中國最大海霸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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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2
政治備考
庭審上,此前表情淡定,面帶微笑的王軍華顯得頗為沮喪,或抬頭看天花板,或耷拉著腦袋看地板,雙目無神。在早先時候進行的法庭辯論環節,王軍華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拒不承認所有指控。
一審法院最終判處王軍華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單位行賄罪,數罪并罰總刑期三十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四百五十萬元。
王軍華的弟弟王新華以及10名從犯分別獲刑15年至緩刑。
“海霸”劣跡
用美女公關官員騙征地款假冒部隊企業勒索漁民
王軍華,男,1962年9月22日出生于湖北省黃梅縣,文化程度研究生。據法院一審審理查明,1997年2月27日,王軍華成立軍安公司,并于2002年以50萬元的年租金從珠海市金灣區高欄港海域承包了75平方公里海域進行養殖,自2007年6月至2010年,他利用政府征地的機會,通過宴請、美女公關、送紅包等方式,賄賂進行評估的相關政府工作人員,并在評估時,雇人往低價值水域傾倒提前購買的沙白,提高評估價格,先后兩次詐騙高欄港區管委會共計1903.9萬元,其中尚有570萬元未支付。
此外,王軍華還將承包用來養殖的海域非法提供給他人大肆開采海砂并收取巨額費用,牟取暴利,一審查明的違法所得額共計超過了六千萬元之巨。
從庭審上獲悉,王軍華還先后成立了“軍安公司”、“軍信公司”、“珠海軍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軍能公司)”、“警盾
公司”等軍字開頭的公司,并通過在養殖海域懸掛國旗,要求所有員工統一穿迷彩服上班、軍事化管理等形式,給當地百姓、漁民營造軍安公司背后有軍隊、公安、安全等部門做后盾,是部隊企業的錯覺,進而將自己承包的養殖海域當成了“獨立王國”,強行向過往擱淺船只、捕魚船只,捕撈紅蜆的漁民勒索收取“包頭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