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感悟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你的傳奇。牛虻(亞瑟)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在革命斗爭中學會了堅強,并支撐了他的事業。
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械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
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己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面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后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取代這一看似注定的悲劇。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悲劇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面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讓認為90后是“垮掉的一代”的偏見不攻自破。
《牛虻》一書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為死亡所纏繞的肉體和靈魂是何其痛苦,我們有什么理由為身邊那一點點輕如塵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嘆!沒有什么事能使我們放棄對信仰的追求與生之希望,沒有什么溝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進的方向,你為什么還要停滯不前呢?我的太陽到底在哪里呢?難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嗎?第一個走出這一步的人固然是艱難的,但是,再困難也得朝前走,即使沒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諷與阻撓,也要堅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讓你瞻前顧后猶豫不決呢?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詩打動著一代又一代讀者。
牛虻雖然已經犧牲,但我堅信,一定有千千萬萬像牛虻一樣的人為了理想,為了解放,努力著并繼續斗爭著,哪里有壓迫,哪里有磨難,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堅信,一定有千千萬萬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為牛虻一樣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懂得微笑,人才不會在困境中恐懼;懂得給予,我才知道緣份冥冥中相遇。風會停,雨會止,笑著活下去。
牛虻讀感悟篇2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于備戰考試卻并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p>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20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后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著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于他深愛以及愛著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后,他成了筆鋒犀利、干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后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愛戴他,握著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后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瘋了 自己。到了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這也暗示著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后,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碍偓斨酪磺泻?,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蛟S從一開始注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牛虻讀感悟篇3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
牛虻讀感悟篇4
看完牛虻,淚眼婆娑,心緒久久不定?,F實和小說已經混為一談,仿佛自己已經化身為小說中的路人甲親眼目睹了牛虻這一生的種.種遭遇,心痛卻無能為力,崇敬卻內心沉重。
只是一個旁觀者,內心都備受煎熬,何況是當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親的時候轟然崩塌,對瓊熾熱的愛再被心愛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養尊處優覺得世界是粉紅色的卻在離家出走后經歷了非人的磨難,侮辱,艱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體還是靈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個眉毛濃郁,有這純凈藍眼睛的亞瑟再一次出現在我們面前卻變成了一個渾身傷痛,腿部殘疾,皮膚黝黑,枯瘦體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這樣,就算他經歷了非人的折磨,經歷了驚心動魄苦不堪言的歲月,盡管他傷痕累累,疲憊不堪,他也沒有忘記他所肩負的革命使命,義無反顧,不畏艱險去追求去奮斗;沒有被仇恨淹沒他對瓊,對教父的愛,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與教父在監獄的那部分,看到他的頭埋在教父的臂彎,看到他熾烈的渴望得到父親的愛而嘶吼,看到他靈魂不堪重負的咆哮以及小說最后瓊看牛虻寫給他的信的那部分,愛恨糾結的纏繞,這些所帶給我的沖擊讓我淚水漣漣,情不能已。小說最后,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的飛來飛去。至此,我想說這部小說對心靈的沖擊太大。
當然作者寫這部小說肯定不會簡簡單單只是為了故事情節而寫,小說所宣揚的宗教態度,當時社會所處的背景,人們的麻木與無知,少部分人的覺悟與成長,以及革命人的信念與決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覺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說所寫時期的歷史背景然后再重讀一遍。
牛虻讀感悟篇5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都認為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眾人的面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難中,牛虻都選擇了勇敢地去面對,不曾退縮。在經歷種.種磨難后,他變得成熟,換言之,那叫成長。
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艱難的。挫折中難免要流眼淚,但我們要擦干它,并站起來,這樣才意味著我們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楷模。
牛虻讀感悟篇6
終于看完了《牛虻》。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取代這一看似注定的悲劇。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悲劇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劇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曾經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希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這一悲劇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己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己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直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p>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牛虻》一書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為死亡所纏繞的肉體和靈魂是何其痛苦,我們有什么理由為身邊那一點點輕如塵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嘆!沒有什么事能使我們放棄對信仰的追求與生之希望,沒有什么溝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進的方向,你為什么還要停滯不前呢?我的太陽到底在哪里呢?難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嗎?第一個走出這一步的人固然是艱難的,但是,再困難也得朝前走,即使沒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諷與阻撓,也要堅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讓你瞻前顧后猶豫不決呢?……
牛虻讀感悟篇7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斗的斗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笔堑?,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斗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上鼌s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于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里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么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占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后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盡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后,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盡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墻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于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 ?/p>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么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扎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里去??墒悄菢泳蜁刮以馐懿豢斓暮蠊?。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后,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里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么單純的一個愿望,要活著。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著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薄棒~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边@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皩櫲璨惑@,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边@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讀感悟篇8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墒蔷驮谒邉拥臅r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于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丑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杜r怠分阅芰钊诵南壹?,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杯具?!边@“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晌覠o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后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么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后“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牛虻讀感悟篇9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
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缸印畟z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
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牛虻讀感悟篇10
《牛忙》這本書是伏尼契所寫的。剛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這本書后我就明白了。這本書是以時間順序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牛忙其實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慘。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對他不好,在他19歲的時候又被人陷害進了牢,在他出獄后發現了他的親生父親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于是就傷心的離開了。13年后他又回來了,沒有人認出他,因為這13年里他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導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腳殘廢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當地的幾名黨員一起共事,其中還有他的朋友瓊瑪。于是他們干了一系列會被槍決的事。終于,他們在干一件事的時候失敗了,牛忙被槍決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個人了。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牛忙他活在這世上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其實還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親生父親是,每次和他談話都是快樂的,除此之外就是他還是年少是和瓊瑪在一塊,那時的他同樣是快樂的。看完整本書后,我覺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堅持不懈的一個人。說他堅持是因為在他離鄉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餓條件下,硬生生的挨過了13年。說他勇敢則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關,因為他從事的是當時政府不讓做的事——革命。他啊為了革命,可以說是不顧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險,卻義不容辭的去做了,結果被抓了,而且還被槍決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跡也讓人感動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對他那深深的愛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導他。不過最明顯的還是當他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是他兒子的時候,他就利用他當時的地位和權力,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救他,去勸他,可是牛忙還是逃不過命運,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傷心過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個不疼自己的兒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著份來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會為牛忙一生感到可憐的。雖說他可憐,但他也有一絲的幸福,那就是永遠愛他的蒙泰里尼和瓊瑪。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傷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當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親生的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讀感悟篇11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宗教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边@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边@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讀感悟篇12
這學期劉老師在上課時向我們推薦了《牛虻》這本書。還說李校長對這本書也是愛不釋手。放學后我就去書店買下了這本書,后來在一次擂臺賽中,我聽見了一個同學拉票時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書中的主人公保爾也是因為《牛虻》這本書深受啟發。因此鼓動了我看這本書的欲望,于是僅用了八天時間便讀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斗爭為背景。以愛國志士牛虻的命運,遭遇和結局為線索,熱情歌頌了意大利人為民族解放,國家獨立所做的英勇斗爭。牛虻鋼鐵般的意志,視死如歸的精神,嫉惡如仇的品格,激勵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輕人。
《牛虻》這本書主要講了亞瑟小時候的生活過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給他帶來快樂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馬的瓊瑪。后來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當正主教,走之前他非常擔心亞瑟,因為在神學院里散步時,神父蒙太尼里曾經問過亞瑟想要干什么,亞瑟當時也吐出了自己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爾迪神父隨即上任,在一次懺悔中,亞瑟不小心說出了自己的黨名稱,新任神父隨即告密。亞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獄后,瓊瑪以為是亞瑟告的密,打了一個耳光后走了。亞瑟回到家里。一向討厭他的并想把他趕出家門的大嫂告訴了亞瑟,蒙太尼里是他的親生父親。傷心欲絕的亞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殺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練成了堅強,冷酷的牛虻,當他再次重回故鄉。他以辛辣的語言和尖刻的文章,諷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運軍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現,牛虻被抓了。最后牛虻在獄中寫了一封信給瓊瑪,蒙太尼里在死刑判決書簽了字。在刑場上,牛虻親字指揮劊子手處決他。
當讀到最后處決牛虻時,我不禁流了許多淚,到最后牛虻還是一個勝利者,他為了國家獨立而獻出了生命。想到這里時,我不禁想起了我們班的小組,有的人給自己小組扣了分一點兒也不傷心,反倒還高興,沒有集體榮譽感。我真希望他們能夠好好看一下《牛虻》這本書。
《牛虻》這本書最打動我的就是牛虻對瓊瑪始終不渝的愛。瓊瑪的一記耳光,雖然是使亞瑟非常傷心,但它對瓊瑪的愛卻從來沒有變過。
在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時,我非常不認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當時的心情非常悲痛,雖然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應當的,但是作為父親選擇兒子更是天經地義的。我非常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個跟自己沒有任何關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對你沒有任何幫助,又不能當飯吃。在親生骨肉和一個跟自己沒有一點關系的人做選擇時,竟選擇了跟自己沒有一點關系的人。最后還親手處決了自己的親生骨肉。我真希望這個結局能讓他明白一個道理,任何東西都代替不了親情。
我覺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愛的人打了一記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親生父親處決,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發生在一個對世界還認為很美好的亞瑟身上,真是太殘忍了。
看完《牛虻》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啟示就是珍惜自己現在所擁有的,我深感自己很幸福,有負責任的老師,知心的朋友,舒適的環境,愛自己的爸媽,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別。我還常常因為一件小事而鬧脾氣,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決定改掉這些毛病,珍惜所擁有的《牛虻》這本書給我的啟示,真是太大了,我希望你也可以看一看這本書,對你來說絕對是有益無害的喲!
牛虻讀感悟篇13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里,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也就是說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里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里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為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后來,蒙泰尼里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說出秘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后,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秘密說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偽稱自盡,然后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仆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后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里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著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于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煉了亞瑟,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著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里,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鞓返娘w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該怎樣活著。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干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牛虻讀感悟篇14
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泰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
牛虻最后在遺書里寫下的一段話,至今成為經典:我沒想到他們這么快就重新動用審訊和處決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將會懷著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讀感悟篇15
《牛虻》一書是作者伏尼契受到當時身邊革命者的獻身精神的激勵寫成的。它生動地反映了19世紀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對奧地利統治者、爭取國家獨立統一的斗爭,成功地塑造了革命黨人牛虻的形象。
小說主人公亞瑟的成長是通過各種矛盾沖突來表現的。這種矛盾沖突主要包括父子關系、宗教信仰兩個方面,集中體現在亞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關系上。開始時,亞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親,而只是把他當作慈愛可親、堪予信任的神父。當時的亞瑟受到了爭取民族解放獨立思想的影響,在跟神甫的討論中堅持認為:做一個虔誠的宗教徒與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奮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兩者在當時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對這種天真的想法十分擔心,他寄希望于將來能偷偷打消會導致亞瑟反教會統治的危險思想。然而亞瑟對神甫因父子私情而產生的寬容卻作了錯誤的理解,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并且不恰當地把神甫看作是教會統治的代表。由于這一錯覺,當新神甫到來時,他立即遭受懲罰:他和所有的革命黨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兒時女友瓊瑪給他一記耳光,人家告訴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親時,他那天真的幻覺才痛苦地消散。他開始認識到民族獨立與教會統治是勢不兩立的。
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因此,亞瑟自殺這一情節安排有良好的藝術效果,是小說的精華所在。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牛虻讀感悟篇16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墻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著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說:“這么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癡。”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可是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應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說,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著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這是找回自我的一錘。在極度的混亂中,牛虻這狠命的一垂把自我給震醒了。他最終明白上帝只是個泥塑的雕像,只是自我的死腦筋才使得自我被框了起來。其實世上本沒有這么些的規定,只是一個人的思維定式讓自我動彈不得,鉆進了牛角尖。也許有些看似困難的事,換一個角度去思考,能夠輕而易舉的得到答案。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么最應當注意的,就是堅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著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類曾渴望能想鳥兒一樣飛翔。于是有人張開雙臂,直接飛上西天;也有人從其原理入手,出現了空氣動力學,誕生了飛機。中國中小學生學業負擔很重。有人提出了減負——不得辦業校、作業量限定、不公布成績,結果越減越負;現今逐漸針對其根本——應試制度進行改革,相信會有成效。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說,分析語文語段,就應當從文章主旨入手研究。當我們這么做了以后,我們會發現,原先這么容易。
牛虻讀感悟篇17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終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終都喪生了,原因不一樣,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一樣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明白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我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終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教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蚁?,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僅有上帝。最終,牛虻死了這本不應當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期望牛虻能歡樂,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讀感悟篇18
《牛忙》這本書是伏尼契所寫的。剛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這本書后我就明白了。這本書是以時間順序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牛忙其實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慘。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對他不好,在他19歲的時候又被人陷害進了牢,在他出獄后發現了他的親生父親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于是就傷心的離開了。年后他又回來了,沒有人認出他,因為這年里他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導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腳殘廢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當地的幾名黨員一起共事,其中還有他的朋友瓊瑪。于是他們干了一系列會被槍決的事。終于,他們在干一件事的時候失敗了,牛忙被槍決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知道牛忙是年前的那個人了。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牛忙他活在這世上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其實還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親生父親是,每次和他談話都是快樂的,除此之外就是他還是年少是和瓊瑪在一塊,那時的他同樣是快樂的??赐暾緯?,我覺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堅持不懈的一個人。說他堅持是因為在他離鄉背井的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餓條件下,硬生生的挨過了年。說他勇敢則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關,因為他從事的是當時政府不讓做的事——革命。他啊為了革命,可以說是不顧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險,卻義不容辭的去做了,結果被抓了,而且還被槍決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跡也讓人感動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對他那深深的愛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導他。不過最明顯的還是當他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是他兒子的時候,他就利用他當時的地位和權力,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救他,去勸他,可是牛忙還是逃不過命運,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傷心過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個不疼自己的兒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著份來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會為牛忙一生感到可憐的。雖說他可憐,但他也有一絲的幸福,那就是永遠愛他的蒙泰里尼和瓊瑪。
牛虻讀感悟篇19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悲劇??晌覠o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牛虻讀感悟篇20
不管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歡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小時候牛虻和瓊瑪一齊學過的,這也是牛虻最終的筆跡,寫完這首詩后牛虻被帶到了刑場,在無數次的槍聲后,他倒下了……
亞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他的傳奇。年輕時亞瑟書中這樣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長長的眉毛,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每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經過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亞瑟)是: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以往那個像畫一樣的青年會變得如此難堪,一前一后的外貌比較,讓我們感到了牛虻所經歷的事是何等悲慘。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倆個人,可是再一次懺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參加的革命的行動和隊友名字,以至于他們全部入獄。出獄后他不僅僅得知出賣他的是他無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并且神父就是他父親。加上瓊瑪認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賣導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連串的打擊使牛虻陷入了極度的痛苦之中,最終偽裝自殺,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過了人間地獄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煉了牛虻。
牛虻在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后,拖著殘損的軀體回到意大利,依舊繼續他的革命事業,他就是“感情與革命”的絕唱。那是神父親已經是紅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業正是反對宗教統治。命運總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愛的父親,在矛盾的斗爭中,牛虻身心疲憊,可是對于革命事業他從未放棄。在死之前,牛虻還是逼著他父親:選擇上帝還是選擇他。最終蒙泰尼里還是選擇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偉大的紅衣教主到了天堂必須會后悔,你所忠誠的上帝也可是如此吧,你還會愛上帝嗎?你必須會后悔自我當初沒選擇牛虻吧!
“為了人生夢想扮做小丑,忍受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終生只愛一個人
牛虻:革命與感情的絕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