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新大綱實施情況
湖南:第四期考試使用新大綱
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采用財政部2014年度修訂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無紙化考試題庫。點擊進入>>>
重慶:第四期考試使用新大綱
2014年第四期考試使用的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將按照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重新修訂。點擊查看詳情>>
遼寧: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新大綱
遼寧省(除大連外)定于2015年1月1日起開始以新考試大綱作為考試范圍,定于2015年1月1日起開始以新考試大綱作為考試范圍,并統一使用財政部根據新考試大綱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綜合考慮現階段企業、事業單位及各類組織單位對財會人員基本技能的要求,保證考試科目的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積極培養、輸送全社會所需要的合格的會計從業人員,考試科目定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點擊查看詳情>>
廣州:第四季度使用新大綱
2014年第四季度廣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將以新版大綱作為考試范圍,并統一使用財政部根據新版大綱組織建設的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點擊查看詳情>>
深圳:2015年1月開始施行
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將財政部新版考試大綱作為考試范圍,并統一使用財政部的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科目為:財政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
浙江:第四次考試開始使用新大綱
2014年第四次報名參加考試將采用新的考試大綱。
山西:第四季度開始使用新大綱
山西2014年四季度(使用財政部2014版新大綱),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珠算(考生可以二選一)。
上海:2015年4月開始施行
上海2015年4月開始按新版考試大綱和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于2014年5月通過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了新版考試輔導教材。
安徽:即將使用新大綱
安徽省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要求,為順利接收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定于10月份組織考試軟件升級改造和驗證測試工作,因此,9月份不安排報名,10月份不組織考試。計劃于10月中下旬開始,恢復常態化報名工作。查
漯河:2015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經河南省財政廳研究決定,2014年我省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暫不執行新大綱、新題庫。2015年元月一日起開始啟用財政部統一的新大綱、新題庫。
海南:2014年第二期起施行
海南試題以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發布的考試大綱為依據。考生所需參考用書,請直接到各報名點自行訂購。
四川:10月1日起施行
因財政部今年發布了新的考試大綱及題庫并且規定自10月1日起執行,四川省的考試軟件需要重新升級并報財政部審核通過。
河南: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經河南省財政廳研究決定,2014年我省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暫不執行新大綱、新題庫。2015年元月一日起開始啟用財政部統一的新大綱、新題庫。
山東:2014年第四季開始實施
根據財政部通知,自2014年第四季度開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使用新的考試大綱及題庫。
天津:2015年上半年開始實施
2015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以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文件作為考試依據,考試使用財政部根據新版考試大綱組織建設的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
河北:執行財政部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
考試范圍執行財政部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采用財政部統一題庫。
福建:使用2013年財政部新頒發的考試大綱
本季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使用2013年財政部新頒發的考試大綱。
云南:本季度開始實施
云南省根據財政部2014年4月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新編寫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為考試范圍。 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仍將采用國家新題庫進行統一考試,三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