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5年4月自考考試規則需防無意違規
時間:
未知2
自考政策
參加考試要記住哪些物品不能帶,也要帶全必要的考試用具。參加自學考試時,考生可攜帶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尺子、橡皮等文具。有考生在考試開始后才發現忘記攜帶某種文具,一時心急自行向鄰座考生借用,也屬于考試違規。遇到此類情況,考生要舉手示意監考人員,輕聲尋求他們的幫助,而非自己處理。有的考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習慣使用藍色字跡的筆。自考規定用黑色字跡的筆答題,考生不能用其他顏色的筆。據介紹,用規定以外的筆或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等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均視為一類違規。因此考生不僅在考前要準備好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考試結束后如果剩余時間,也不要在試卷上涂畫,要注意保持卷面整潔。
此外,考生要注意按考場開考、結束信號答卷。拿到試卷后,考生要先檢查試卷有無破損或印刷不清,等到開考信號發出后再動筆答題??荚嚱Y束信號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將答題卡和答卷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答卷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后,考生才能離開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