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音樂統考時間具體安排
2024湖南音樂統考時間具體安排
1.普高音樂類
(1)考試要求、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分為音樂表演類和音樂教育類兩類,音樂類全省統考設有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五個科目。樂理和聽寫考試采用合卷筆試方式,視唱、器樂和聲樂考試采取“考評分離”方式(即先組織考生到考點現場錄制考試音視頻,以音視頻作為考生答卷,考后再組織評委根據考生考試音視頻進行評分,下同)。考生要在“報名繳費指定系統”準確填報演唱(奏)作品(曲目)的相關信息,考生考試時演唱(奏)的聲樂唱法、樂器種類、作品(曲目)須與報名時選定(填寫)的相一致,否則該科目記零分;考生不得填報名稱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的兩首作品(曲目),否則視為考生只完成了一首作品(曲目)。音樂類考試總分為300分,報考不同類別考試的科目和分值情況如下:
①音樂表演類(聲樂),即考生選擇的專業考試類別為音樂類(僅考聲樂)(專業考試代碼為A2):
考試科目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評分均按滿分100 分進行評分,音樂表演類(聲樂)總分滿分為?300 分。計算公式為:音樂表演類(聲樂)總分=樂理×0.15+聽寫×0.3+視唱×0.15+聲樂×2.4,各科目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數。考生按照考試規定和要求參加考試后,取得的音樂表演類(聲樂)總分僅用于音樂表演類(聲樂)專業的招生錄取。
②音樂表演類(器樂),即考生選擇的專業考試類別為音樂類(僅考器樂)(專業考試代碼為A3):
考試科目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評分均按滿分100 分進行評分,音樂表演類(器樂)總分滿分為?300 分。計算公式為:音樂表演類(器樂)總分=樂理×0.15+聽寫×0.3+視唱×0.15+器樂×2.4,各科目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數。考生按照考試規定和要求參加考試后,取得的音樂表演類(器樂)總分僅用于音樂表演類(器樂)專業的招生錄取。
③音樂教育類,即考生選擇的專業考試類別為音樂類(聲樂和器樂都考)(專業考試代碼為A1):
報考音樂教育類〔音樂類(聲樂和器樂都考)〕的考生默認兼報音樂表演類(聲樂)和音樂表演類(器樂),考試科目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評分均按滿分100 分進行評分,音樂教育類總分滿分為?300 分。計算公式為:音樂教育類總分=樂理×0.15+聽寫×0.3+視唱×0.15+主項×1.65+副項×0.75,各科目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數。
報考音樂教育類的考生,主項、副項考試均須參加,且主項、副項考試的成績均為有效成績(大于零分),否則音樂教育類總分為零分。考生按照考試規定和要求參加考試后,考生取得的音樂教育類總分可用于對應主項(聲樂或器樂)的音樂教育專業的招生錄取;取得的音樂表演類(聲樂)總分可用于音樂表演類(聲樂)專業的招生錄取;取得的音樂表演類(器樂)總分可用于音樂表演類(器樂)專業的招生錄取。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音樂類全省統考于2023年12月17日至30日統一進行。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①視唱、聲樂和器樂考試的考試地點設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考生考試時間采用電腦隨機編排,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見《專業考試證》。②樂理和聽寫考試采用合卷筆試方
式,統一安排在12月17日上午10:00-11:30,開考前15分鐘(17日上午9:45)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室;全省考生隨機編排在長沙市內的若干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安排見《專業考試證》。考生須在12月16日下午18時-19時期間前往考試地點熟悉筆試考點,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圖、考試注意事項和各項規定,但不能進入考試大樓和警戒線以內。③考試所需樂器自備(鋼琴除外)。
2.對口招生音樂類
對口招生音樂類考生直接參加普高音樂類考試,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音樂表演類(聲樂)(專業考試代碼A2)或音樂表演類(器樂)(專業考試代碼A3),二者不能兼報。考試內容、要求、時間及地點等與普高音樂類相同。
2024湖南音樂統考包含的專業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本科招生專業與全省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試行)
序號 | 統考科類 | 對應招生專業 | 統考科目 |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
1 | 音樂類 | 130201 | 音樂表演 | 音樂表演:樂理,聽寫,視唱,器樂或聲樂 |
130209 | 流行音樂 | |||
130202 | 音樂學 | 高校可根據本校人才培養需要,從音樂表演或音樂教育中自主選擇統考對應科目 | ||
130203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音樂教育: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和聲樂(器樂、聲樂科目設主、副項,由招生高校自主確定主、副項安排) | ||
130210 | 音樂治療 | |||
130212 | 音樂教育 | |||
130308 | 錄音藝術 | |||
注:1.專業名稱后標記“△”的,相關招生高校可以對應該專業所在的統考科類,也可以根據人才培養需要,跨科類科學確定該專業與其他統考科類的對應關系。2.?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等戲曲類專業,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采用省際聯考或校際聯考等方式實施。 | ||||
2024湖南藝術統考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
藝術類、體育類統考報名。在完成高考報名后,報考藝術類(含對口招生藝術類,下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須進行藝術類、體育類統考報名和繳費。藝術類、體育類統考的報名繳費于2023年11月1日至9日在指定系統進行。考生根據本人專業特長,參照藝術類專業目錄與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以及相關高校要求,從全省統考的6個科類中選擇1個相應的科類報考,有關要求詳見我院《關于印發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教考發〔2023〕1號)。
報考音樂類的考生可在音樂類中兼報音樂表演方向和音樂教育方向的對應考試科目,報考音樂教育方向的考生務必根據本人特長選擇考試主項和考試副項,報名結束后不再修改考試主項和考試副項。報考表(導)演類的考生,可以在表(導)演類中兼報戲劇表演方向、服裝表演方向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的對應考試科目。報考了全省統考的考生可以兼報戲曲類考試。戲曲類考試內容、考試形式、報名辦法及考試時間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通知。報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報名并成功繳納報名考務費后方可打印專業考試證和參加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考生須慎重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專業統考報名結束后,不再接受補報或修改專業統考報考信息。
2024湖南藝術統考類型
省級統考。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7個科類。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學與設計類、書法類6個科類的省級統考由我省統一組織實施(簡稱全省統考,下同),各科類考試科目及考試命題依據為《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考試說明》(湘教考命字〔2023〕2號)。戲曲類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根據本人專業特長,參照藝術類專業目錄與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以及相關高校要求,從全省統考的6個科類中選擇1個相應的科類報考(《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與全省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試行)》見附件)。報考音樂類的考生可以在音樂類中兼報音樂表演方向和音樂教育方向的對應考試科目,報考表(導)演類的考生,可以在表(導)演類中兼報戲劇表演方向、服裝表演方向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的對應考試科目。報考了全省統考的考生可以兼報戲曲類考試。全省統考的有關操作辦法另行制定。
省級統考結束后,按上一年度各招生專業類別本科錄取人數的一定倍數分科類劃定省級統考合格線。
2024湖南藝術統考類型招生專業
(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和教育部 2021 年、2022 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中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 “民族文化藝術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為藝術類專業。
(二)藝術類專業分為“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和“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兩部分。
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專科專業參照執行),分首選科目(歷史、物理)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其中,本科專業根據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專科專業安排到普通類高職專科批。
除上述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之外,其他藝術類專業按照本方案中的有關辦法組織專業考試,并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