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法律知識習題答案解析
浙江公務員法律知識習題(一)
D.提起民事訴訟權
2.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未生效判決時,哪類人有權請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
A.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B.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3.工資:作為>勞動>報酬而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或實物。根據以上定義,下列哪個不屬于工資?( )
A.某農民工給老孫家搬了兩車雜物,老孫給他50元錢
B.大學生小張在“麥當勞”打工,老板按每小時10元的標準付他報酬
C.某國有企業(yè)改革后,企業(yè)按每月200元的標準給待崗職工發(fā)生活補貼
D.由于這個月保姆幫家里做了額外的工作,主人給她買了一套衣服作為報酬
4.某國駐華外交官參與了一起走私案件,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應當( )。
A.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B.由我國司法機關解決
C.由該國司法機關解決
D.由我國司法機關同該國駐華使館協(xié)商解決
5.屬于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限制責任能力的人有( )。
A.又聾又啞的人
B.盲人
C.精神正常時期的間隙性精神病人
D.醉酒人
浙江公務員法律知識習題答案
D.提起民事訴訟權
2.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未生效判決時,哪類人有權請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
A.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B.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3.工資:作為>勞動>報酬而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或實物。根據以上定義,下列哪個不屬于工資?( )
A.某農民工給老孫家搬了兩車雜物,老孫給他50元錢
B.大學生小張在“麥當勞”打工,老板按每小時10元的標準付他報酬
C.某國有企業(yè)改革后,企業(yè)按每月200元的標準給待崗職工發(fā)生活補貼
D.由于這個月保姆幫家里做了額外的工作,主人給她買了一套衣服作為報酬
4.某國駐華外交官參與了一起走私案件,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應當( )。
A.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B.由我國司法機關解決
C.由該國司法機關解決
D.由我國司法機關同該國駐華使館協(xié)商解決
5.屬于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限制責任能力的人有( )。
A.又聾又啞的人
B.盲人
C.精神正常時期的間隙性精神病人
D.醉酒人
浙江公務員法律知識習題(二)
1.經國務院批準,2011年上海市、( )、廣東省、深圳市啟動地方政府自行發(fā)債試點工作。
A.江蘇省
B.福建省
C.山東省
D.浙江省
2.盧梭在《愛彌兒》一書中寫到,婦女們應該在家中勞動,永遠不要到需要講話的公共集會上去……難道世界上還有比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條的母親更感人、更讓人尊敬的嗎?這表明盧梭反對婦女( )
A.爭取人身自由權
B.獲得勞動權
C.擁有教育權
D.享有政治參與權
3.在我國,結婚的必備條件之一是( )。
A.雙方不得有血親關系
B.雙方完全自愿
C.雙方簽訂婚約
D.男方不得早于23周歲,女方不得早于21周歲
4.下列關于訴訟程序的選項中,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是( )。
A.發(fā)回重審的案件
B.共同訴訟中,原告一方有50人
C.甲起訴乙,要求乙返還借款3000元,但起訴時乙下落不明
D.甲起訴乙合同違約,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無原則分歧
5.>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他人的侵犯或者與他人發(fā)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對方的>民事>違法行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一種訴令行為。根據上述定義,下列情況屬于起訴的是( )。
A.某人因家中被盜而報告公安機關
B.某人因不服判決而向高級法院遞交文書
C.某企業(yè)因對方不履行合同而將其告上法庭
D.被告因發(fā)現原告侵犯自己的權利而在訴訟過程中反訴原告
浙江公務員法律知識習題答案
1.答案: D
解析:
2011年10月17日,財政部在關于印發(fā)《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fā)債試點辦法》的通知中指出:經國務院批準,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fā)債試點。故正確答案為D。
2.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察法律常識。題目看起來有些難度,其實通過參照選項分析,主要問“到需要講話的公共集會上去”所反映的是公民的何種權利。A選項是人身自由,題中沒有體現,B選項是獲得勞動權,盧梭不是反對婦女勞動,與題意恰恰相反,C選項題中沒有涉及到。憲法中規(guī)定了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其中一項重要權利即為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自由等。本題“到需要講話的公共集會上去”很明顯是一種參與政治的權利,所以選D。
3.答案: B
解析:
《婚姻法》第 5 條規(guī)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 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故本題選B。
4.答案: D
解析: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74條以及最高院、最高檢、司法部在2003年3月下發(fā)的《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
(2)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
(3)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及辯護人對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D選項最符合要求,故正確答案為D。
5.答案: C
解析: >在材料中起訴的主體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象是人民法院,并且是民事權益受損。A項中報告公安機關,對象不一致,排除;B項中不服判決,不是民事權益受損,屬于上訴,排除;C項中主體是企業(yè),對象是向法院,符合;D項中已經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被告的行為屬于反訴,排除。所以本題的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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