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務員公共基礎訓練題帶答案
山東公務員公共基礎訓練題(一)
C.民法和商法 D.經濟法
2.精神病患者甲在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頑童乙前來挑逗,甲受刺激追趕,甲妻見狀,竭力阻攔無效,甲將乙的頭打破。乙的醫藥費如何承擔?( )。
A.完全由甲妻承擔
B.主要由甲妻承擔,但乙的監護人也應適當承擔
C.完全由乙的監護人承擔
D.主要由乙的監護人承擔,甲妻也應適當承擔
3.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 )。
A.建立能夠綜合調控經濟政策和正確運用經濟杠桿的機制
B.保持經濟總量的基本平衡,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引導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
C.保障勞動者的充分就業,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合理利用
D.組織公共部門和基礎設施的建設,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條件
4.從現在起到下世紀中葉,要實現十五大確定的目標,必須要解決好的兩大課題是( )。
A.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改革和調整完善所有制結構
B.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和探索公有制的多種實現形式
C.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D.以上說法都不對
5.資本主義工資的本質是( )。
A.勞動報酬 B.勞動價格
C.勞動者的生活費用 D.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
6.張某家住北京市東城區,在朝陽區有一處商業用房,市拆遷辦(在西城區)決定對其房屋拆遷,張某不服,訴至法院,應由( )受理。
A.朝陽區法院 B.東城區法院
C.西城區法院 D.以上三個法院都可以
7.太陽系中,中心天體太陽的質量約占太陽系總質量的( )。
A.91% B.93.7% C.99.86% D.99%
8.某甲被人撞傷,其行使侵權行為之債的請求權,其訴訟時效期間自其知道侵害事實發生之日起是多長時間?( )。
A.1年 B.2年
C.最長不超過20年 D.6個月
9.甲、乙雙方約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償還債務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個月后,以自己并不對甲負有債務為由拒絕繼續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乙、丙承擔違約責任。法院應如何處理?( )。
A.判決乙承擔違約責任 B.判決丙承擔違約責任
C.判決乙、丙連帶承擔違約責任 D.判決乙、丙分擔違約責任
10.我國最基層人民政府是( )。
A.鄉(鎮)人民政府 B.街道辦事處
C.縣人民政府 D.村民委員會
山東公務員公共基礎訓練題答案
1.B【解析】社會法的基本特點是:調整對象中既有公共利益的內容,又有私人利益的成分,立法宗旨是維護公共秩序的和平與安全,促進社會資源與機會的合理保存與利用,保障公共道德與弱者利益等。如經濟法、勞動法、環境法等。勞動法是典型的社會法。故只有B項正確。
2.B【解析】《民法通則》第133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本題中乙的監護人監護不力,也應承擔適當責任。因此,B正確。
3.B【解析】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的基本平衡,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引導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推動社會全面進步。故正確答案為B。
4.C【解析】根據江澤民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1997 年9月12日):“從現在起到21世紀的前十年,是我國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向第三步戰略目標邁進的關鍵時期。我們要積極推進經濟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努力實現'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為21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在這個時期,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是必須解決好的兩大課題。”由此選出正確答案為C。
5.D【解析】根據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觀點,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工資是勞動力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因此資本主義工資的本質也就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故選D。
6.C【解析】訴訟法第17條對一般地域管轄作出了如下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7.C【解析】太陽的質量是地球的333400倍,占太陽系總質量的99.86%,因此選C。
8.A【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二)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9.A【解析】債的相對性是債權請求權的本質特征。《合同法》第6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本題中,合同當事人是甲乙雙方,丙是代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丙拒絕履行,應當由債務人乙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應當選A。
10.A【解析】我國憲法規定:鄉鎮政權是我國農村的基層政權,是國家依法在農村建立的最基層的政權組織。
山東公務員公共基礎訓練題(二)
1.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
A.書面勞動合同B.口頭勞動合同
C.書面或者口頭勞動合同D.當事人自由約定
2.()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A.政府檔案B.政府信息
C.行政信息D.行政檔案
3.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
A.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B.記大過的處分期間為十八個月
C.解除降級處分后,還可以晉升到原級別
D.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
B.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
C.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
D.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
5.盧某承包牛頭灣海域養殖多年,2002年1月根據新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向當地縣人民政府申請核準,要求繼續使用原海域。但縣政府將該海域使用權拍賣給了當地一家外資公司,并指令縣海洋局為其辦理了海域使用權證。盧某不服申請復議,本案復議機關是()。
A.縣人民政府B.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C.市海洋局D.市人民政府
6.村民陳三經村委會批準在一宅基地建房,陳三先在所批地東頭建了二間,正在興建西頭二間時,村委會張主任以陳三已建二間房屋足以居住為由出面制止。陳三則以宅基地已批給自己使用和持有縣政府頒發的房屋確權證為由不聽勸阻。村委會報告鄉政府并經鄉土管所同意,責令陳三立即停止施工并限在15天內拆除西房。陳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訴訟。請問此案被告為誰?()
A.村委會張主任B.村委會
C.鄉政府D.鄉土管所
7.行政復議機關在受理復議案件中,發現該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省政府文件與國務院行政法規抵觸,其正確的做法是()。
A.送請省政府作出解釋B.中止案件的審理
C.送請國務院作出裁決D.以行政法規為依據作出復議決定
8.行政相對人在起訴書中指控的被告為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時,受訴人民法院應()。
A.應予受理,因為最終明確被告是法院的職責,法院可要求起訴人補正
B.不予受理,因為起訴不滿足有明確的被告的要求
C.應予受理,因為指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就已滿足起訴有明確被告的要求
D.不予受理,因為行政訴訟的被告只能是行政主體,而不能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9.下列有關反傾銷行政案件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A.反傾銷行政案件的被告,應當是作出相應被訴反傾銷行政行為的國務院主管部門
B.被告對其作出的被訴反傾銷行政行為負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反傾銷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C.人民法院依據被告的案卷記錄審查被訴反傾銷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D.被告在作出被訴反傾銷行政行為時沒有記入案卷的事實材料,也可以作為認定該行為合法的根據
10.若原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有“不得轉讓”字樣時,下列表述中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在特定條件下,持票人可以將此票據再行背書轉讓
B.若持票人將此票據再行背書轉讓,該背書行為無效
C.若持票人再行背書轉讓,原背書人對現持票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D.此票據只能背書記載“委托收款”字樣,不能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山東公務員公共基礎訓練題答案
1.A[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勞動合同應當訂立書面形式的。
2.B[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故本題正確選項為B。
3.A[解析]《公務員法》第58條規定:“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第59條規定:“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并且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機關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故A說法錯誤,因為受警告處分可以晉升工資檔次。
4.B[解析]略
5.D[解析]《行政復議法》第13條規定: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本題縣政府的上一級是市政府,因此只能向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6.C[解析]本題唯有鄉政府具備行政主體資格,故被告只能是鄉政府。行政訴訟的被告一定要有行政主體資格,個人、村委會、鄉土管所都不屬于行政主體。
7.D[解析]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規章及其以下規范性文件。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效力是高于省政府文件的,二者發生抵觸時應直接適用效力高的法律,即國務院行政法規。
8.A[解析]起訴的條件包括:(1)原告適格;(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所謂“有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需明確指出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名稱,即明確與自己發生行政爭議的機關的名稱。實踐中,原告指明的被告不一定是真正的被告,但只要原告指明自己告誰,有明確被告的要求即滿足。如果原告所指控的被告為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因某種條件所限弄不清應告哪一行政機關,人民法院應該幫助原告找出應該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并讓原告在起訴書中補正,即行政相對人在起訴書中指控的被告為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時,最終明確被告是法院的職責。
9.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規定:反傾銷行政案件的被告,應當是作出相應被訴反傾銷行政行為的國務院主管部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規定:被告對其作出的被訴反傾銷行政行為負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反傾銷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人民法院依據被告的案卷記錄審查被訴反傾銷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訴反傾銷行政行為時沒有記入案卷的事實材料,不能作為認定該行為合法的根據。
10.C[解析]根據《票據法》第34條的規定,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做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選項C為正確答案。原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有“不得轉讓”字樣時,只是排除自己對其后手再做背書轉讓時的責任,即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持票人仍然可以背書,因此排除A、B、D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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