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法律試題及答案
公共基礎知識法律試題:
D.民政局為李某和范某進行婚姻登記
2.周某在某旅游區開辦了一家旅店。江先生等10余人到旅游區旅游,住宿時,江先生要求住有火炕的房間。周某考慮到有火炕的房間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本不想租,但又想到只要開著窗戶,不至于發生危險。于是,便將有火炕、但長期沒有使用的儲藏室租給江先生住宿,并提醒江先生睡覺時不要關窗。次日早晨,他發現江先生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經核實,儲藏室不在周某依法核準的旅店經營范圍內,不屬于可出租房屋。周某的行為應屬于
( )。
A.不構成犯罪
B.重大責任事故罪
C.過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殺人罪
3.犯罪的主觀要件中的間接故意是指( )。
A.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B.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C.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結果時的心理態度
D.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時的心理態度
4.修改憲法的程序是:由全國人大會或( )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的( )以上的多數通過。
A.2/32/3
B.1/32/3
C.1/52/3
D.1/54/5
5.上級人民法院( )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A.領導 B.監督 C.組織 D.管理
公共基礎知識法律試題答案:
1.【答案】C。
解析: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政性管理行為。交管部門頒發駕照屬于行政許可范圍。故本題選C。
2.【答案】C。
解析: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本案周某能夠預見危害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依然將帶有火炕的房屋租給江先生等人,屬于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本題選C。
3.【答案】B。
解析:所謂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故本題選B。
4.【答案】C。
解析:由于憲法涉及的都是公民和國家的根本性問題,憲法的制定和修改比一般法律更為嚴格。修改憲法的程序是:由全國人大會或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故本題選C。
5.【答案】B。
解析:在我國,上、下級法院不是隸屬關系,而是監督指導關系。因此上級人民法院只能監督和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而不能領導、組織和管理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故本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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