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新生如何申請助學貸款
大學新生如何申請助學貸款
貧困家庭學生通過就讀學校向當地銀行提出國家助學貸款申請,申請過程中需提交的資料包括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復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其法定監護人的有關身份證明以及同意申請貸款的申明)、經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核實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助學貸款申請的程序還是比較簡單的。只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一下,就是在入校前就要找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核實確認《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因為對于離家比較遠的學生來說,在讀書期間再回家找民政部門蓋章還是挺麻煩的。
大學新生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士;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需經法定監護人同意才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亂紀行為;
5、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無法支付在校期間所有的學費、生活費和住宿費。
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并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助學貸款申請被批準后,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并提交經辦銀行。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后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后,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
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1、學生持助學貸款申請表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簽字并加蓋公章。
2、學生持申請表和符合助學貸款條件要求的有效的貧困證和其他證明原件復印件到資助中心現場確認,并簽訂合同。(貸款資格將由區資助中心進行審查)
3、學生持助學貸款合同和助學貸款證明到學校辦理回執。并將回執(一式兩份)寄回當地資助中心。
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實守信,遵紀守法;(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4)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5)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