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簡章
2023年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4066
第五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中山市):廣東省中山市東區博愛七路25號;郵政編碼:528404
下設教學點(產業學院):
1.南區電梯學院 地址:中山市南區先施一路6號
2.沙溪紡織服裝學院 地址:中山市沙溪鎮寶珠中路
3.小欖學院 地址:中山市小欖鎮竹源公路1號
4.紅木家居學院 地址:中山市大涌鎮紅木博覽城大師園
5.機電工程學院(三角) 地址:中山市三角鎮金三大道東8號民森信息科技產業園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中山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相應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監督協調機制,處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教務部為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負責招生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十四條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學考錄取”)、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招生錄取(下稱“3+證書”考試招生)等,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要求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編制的《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第五章 報考要求
第十五條 報考本校“依學考錄取”的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
藝術類(美術類,下同)考生須同時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相應術科統一考試。
本校“依學考錄取”各招生專業有關要求詳見《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高中生版)。
第十六條 報考本校“3+證書”考試招生的中職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且取得擬報考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能證書。
本校“3+證書”考試各招生專業有關要求詳見《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中職生版)。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七條 按照“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原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制定“依學考錄取”、“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本校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具體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第十九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一節 “依學考錄取”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本校“依學考錄取”分普通類、藝術類,普通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藝術類根據考生投檔合成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節 “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本校“3+證書”考試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第三節 錄取備案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將春季高考擬錄取的各專業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并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八章 組織保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招生信息公開體系,將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予以公開,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五條 經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六條 新生報到時須核驗考生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中職、中專、職中、技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無相應證書證明將不予報到和注冊。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錄取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資格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本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的辦法》(粵發改規〔2018〕7號)的有關要求制定執行。
普通類專業學費5250-8000元/生·學年;美術類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8000元/生·學年;住宿費1000-1600元/生·學年。
第十一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學校設有十佳學生、學校獎學金、優秀畢業生、校園之星等多種獎項,設有綠色通道、校內勤工助學等項目。
第十二章 招生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
咨詢電話:0760-88269288
傳真:0760-88268370
第三十一條 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檢室
聯系人:袁艷
監督電話:0760-88720519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授權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教務部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簡介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備案、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一所公辦全日制專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籌建于2005年,2006年6月正式掛牌成立,2010年6月順利通過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評估,2013年11月被確定為廣東省示范性職業院校建設單位。2016年8月,入選第二批國家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地址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地址在廣東省中山市東區博愛七路25號;郵政編碼:528400。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宿舍條件
學生公寓環境優美,宿舍有4-7人間,每間公寓內配有空調、電扇、沖涼房,熱水常年供應,有獨立衛生間,一廁所一浴室。電腦桌、椅、柜等一應俱全,宿舍樓道安放了投幣洗衣機和直飲水機;每棟樓安裝有自動售貨機;寢室內為每位住宿生配有一個網絡端口,無線網絡在校園內全覆蓋;公寓實行24小時值班管理制度。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專業設置
序號 | 學校名稱 | 層次 | 專業名稱 |
1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技術 |
2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數控技術 |
3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4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 |
5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電梯工程技術 |
6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7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8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9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分析檢驗技術 |
10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化妝品技術 |
11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化妝品質量與安全 |
12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13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14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15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軟件技術 |
16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大數據技術 |
17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18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19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動漫制作技術 |
20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21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大數據與會計 |
22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工商企業管理 |
23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商務管理 |
24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市場營銷 |
25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電子商務 |
26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跨境電子商務 |
27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現代物流管理 |
28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旅游管理 |
29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視覺傳達設計 |
30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1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產品藝術設計 |
32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33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環境藝術設計 |
34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家具藝術設計 |
35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學前教育 |
36 |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 專科 | 社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