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試專業綜合I刑法學實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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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綜合輔導
A.防衛過當 B.假想防衛
C.故意傷害 D.防衛挑撥
【防衛挑撥】在刑法理論上,把故意地挑逗對方進行不法侵害而借機加害于不法侵害人的行為,稱為防衛挑撥。在防衛挑撥中,雖然存在著一定的不法侵害,挑撥人也實施了所謂正當防衛,形式上符合正當防衛的客觀條件;但由于該不法侵害是在挑撥人的故意挑逗下誘發的,其主觀上具有犯罪意圖而沒有防衛意圖,客觀上實施了犯罪行為,因而依法構成犯罪。
【防衛過當】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是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在我國刑法中,防衛過當并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對于防衛過當應當根據行為人的主觀罪過與客觀后果,援引相應的刑法分則條文定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于防衛過當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防衛過當之所以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是因為:(1)從主觀上看,防衛人具有保護國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的防衛動機,雖然對于過當行為所造成的重大危害具有罪過,但和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觀惡性要小得多。(2)從客觀上看,在防衛過當的全部損害結果中,由于存在正當防衛的前提。所以這種損害結果實際上可以分解為兩部分:一是應有的損害,二是不應用的損害。防衛過當只對其不應有的危害結果承擔刑事責任。
【假想防衛】“假想防衛”是指行為人由于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行為結果造成損害的行為。對于假想防衛,應當根據認識錯誤的原理予以處理,有過失的以過失論,無過失的以意外事件論。
【故意傷害】 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
通過以上內容的分析,不難看出,甲的行為屬于故意傷害,故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