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政法干警行測判斷推理備考指導:腹有邏輯氣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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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行測指導
在系統學習邏輯知識過程中,不少考生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認為邏輯知識非常重要,所以強迫自己系統而深入地學習全部邏輯知識,但常因為學法不得要領而事倍功半,見效甚微。即便通過學習全面而深入地掌握了邏輯知識,也會因為投入的時間精力過多而影響了對其他模塊的備考,最后也得不償失。不得不說,造成這種現象,一些培訓機構是負有責任的。有些培訓機構在講授邏輯知識時沒能很好地結合考生應試的實際需要,為了講邏輯而講邏輯,偏離了原本教授邏輯知識的宗旨,也誤導了考生,對考生有害無利。
那么,眾多的邏輯知識中那些是我們需要的,哪些是我們不需要的呢?對于這個問題,任何人的回答都不如歷年考試真題的回答權威。總而言之,只有政法干警考試會涉及的邏輯知識的原理(而不是概念本身)才是我們需要掌握的。具體來說,包括邏輯矛盾、直言命題、復合命題(聯言命題、選言命題、假言命題)、三段論、充分與必要條件、邏輯論證等知識。拿三段論來說,三段論的知識比較豐富,但由于政法干警考試只考查這一原理的運用,所以我們沒有必要熟記“大項”、“謂項”、“周延”等概念,也沒有必要明白三段論的結構,更沒有必要了解三段論的瑣碎的規則,但一定要會運用歐拉圖表示三段論,僅此而已。因此,考生在學習邏輯知識時,一定要結合應試的實際需要,靈活掌握基本的邏輯知識。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