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及答案(2)
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二)
1、下列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敘述,正確的是( )。
A、行政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依法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B、行政機關對符合法律規定的公開基本要求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C、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不予公開,同時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D、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2、下列關于訴訟程序的選項中,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是( )。
A、發回重審的案件
B、共同訴訟中,原告一方有50人
C、甲起訴乙,要求乙返還借款3000元,但起訴時乙下落不明
D、甲起訴乙合同違約,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無原則分歧
3、違法主體對違法行為承擔的具有強制性的法律后果稱為______。
A、法律后果
B、法律責任
C、法律制裁
D、法律處分
4、下列做法最貼近“看得見的正義才是真正的正義”法律內涵要求的是( )。
A、紀檢監察部門開通網站并接受網絡舉報
B、地方政府在互聯網上征求城市規劃意見
C、人民法院在互聯網上公布法庭裁判文書
D、交警配備執法記錄儀時記錄執法過程
5、工廠、礦山、林場、建筑業或其他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不服管理,違章作業,造成下列哪些損失,不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
A、1人死亡的
B、3人重傷的
C、直接經濟損失達4、5萬元
D、直接經濟損失達30萬元,車間停產10天的
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ABC
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第四點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可知A選項正確;根據第九條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可知B選項正確;根據第二十一條第二點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可知C選項正確。
根據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行政機關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可知D選項錯誤。
故正確答案為A、B、C。
2、答案: D
解析: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74條以及最高院、最高檢、司法部在2003年3月下發的《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
(2)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
(3)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及辯護人對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D選項最符合要求,故正確答案為D。
3、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律知識中法律責任的概念。法律責任是違法主體對違法行為承擔的具有強制性的法律后果。故正確答案為B。
4、答案: C
解析: “看得見的正義才是真正的正義”意思是說:“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A選項紀檢監察部門開通網站并接受網絡舉報是暢通監督渠道的行為,它架起了與群眾溝通的橋梁,但并未體現題干提到的法律內涵;B選項明顯與題干無關,征求城市規劃意見,是民主的體現,不能體現“看得見的正義才是真正的正義”的法律內涵。C選項,近幾年,我國司法公信力、司法權威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質疑和危機。在此嚴竣的形勢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要完善“司法公開制度”,“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裁判文書的公示對司法公正無疑有一種保證或促進作用。正所謂“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需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裁判文書是對當事人爭議焦點、辯論觀點的歸納,是對法院裁判觀點形成的邏輯闡釋,是司法過程的最終載體。故裁判文書公示不僅使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也將法院的司法過程、司法結果置于社會所有公眾的監督、審視之下,接受公眾的評判。“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這無疑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的實現。符合題意,當選。D選項,交警配備執法記錄儀實時記錄執法過程,是行政機關對執法人員的執法過程的監督,不能體現題干提到的法律內涵。
5、答案: C
解析:
本條考查的是我國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有關規定的理解,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條件是必須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重大傷亡是指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人以上;重大損失是指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據此,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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