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及答案
安徽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一)
C、解釋憲法和監督憲法實施
D、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它基本法律
2、( )犯罪是屬于“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
A、盲人
B、醉酒的人
C、未成年人犯罪
D、聾子
3、甲和乙共同出資購買了一間房并出租給丙,租房期間甲欲轉讓自己的份額,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購買,應( )。
A、在同等條件下由乙優先購買
B、在同等條件下由丙優先購買
C、在同等條件下由甲決定賣給誰
D、在同等條件下由乙和丙共同購買,各享有一份份額,形成共同關系
4、小學生王某今年8歲,他所實施的下列行為中,在法律上屬于無效行為的是( )
A、接受某基金會的助學捐贈共計50000余元。
B、參加某電影的拍攝工作獲得報酬500元。
C、花費400元自行購買了老師推薦的某套學習教材。
D、將英語競賽的50元獲獎獎金捐贈給紅十字會。
5、下列關于法律的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是:
A、我國法律一般具有溯及力,但法律有規定的除外
B、法律均自其公布之日起生效
C、外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內一般適用中國的法律,但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除外
D、中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外,也一律適用中國法律
安徽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及答案答案
1、答案: C
解析:
根據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唯一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故本題選C。
本題相關知識點:
《憲法》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國務委員、各、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2、答案: A
解析:
A、D選項,我國《刑法》第19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B選項,《刑法》第19條第4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C選項,我國《刑法》第19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補充:我國刑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我國刑法第23條第2款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正確答案為A。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答案: A
解析:
根據《經濟法》可知,甲、乙之間是共有物權關系,丙和甲、乙之間是承租關系,在租房期間甲想轉讓自己的份額,由于共有權人之間的優先權,在此情況下共有物權關系最優先,故正確答案為A。
4、答案: C
解析: 民法中有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默認有效行為,在貨幣流通手段中默認為花費數額很小的錢款。
5、答案: C
解析:
我國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A項錯誤。法律的生效時間主要有三種: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該法律規定具體生效時間和規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條件時生效。B項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定居國外的,其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適用定居國法律。D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