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重點:法律民法知識—特權概念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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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公共基礎知識
二、特權的類型
1、所有權
這是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財產權利,所有人可以對其所有的財產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對其財產違背其意志的干涉。
2、用益特權
這是對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圍內使用、收益的權利,包括地上權、地役權、典權等。
3、擔保特權
這是為了擔保債的履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物權,主要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