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考點:法理學之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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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公共基礎知識
3.普遍性: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會規范。在一國主權范圍內,法具有普遍效力和約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可強人所難,其內容應該與人類的普遍要求相一致。
4.權利義務性:法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規范。
5.國家強制性與程序性:法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通過法律程序實現的社會規范。
6.可訴性:法是可訴的規范體系,具有可訴性。
3.普遍性: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會規范。在一國主權范圍內,法具有普遍效力和約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可強人所難,其內容應該與人類的普遍要求相一致。
4.權利義務性:法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規范。
5.國家強制性與程序性:法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通過法律程序實現的社會規范。
6.可訴性:法是可訴的規范體系,具有可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