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考點: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之合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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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公共基礎知識
3.比例原則,又稱“禁止過分”原則。主要包括:①合目的性,指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必須符合法律目的。②適當性,指行政機關所選擇的具體措施和手段應當為法律所必需,結果和手段之間存在中正當性。③損害最小,指行政機關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實現某一行政目的的情況下,應當采用對當事人損害最小的方式。
3.比例原則,又稱“禁止過分”原則。主要包括:①合目的性,指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必須符合法律目的。②適當性,指行政機關所選擇的具體措施和手段應當為法律所必需,結果和手段之間存在中正當性。③損害最小,指行政機關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實現某一行政目的的情況下,應當采用對當事人損害最小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