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志愿填報參考
2017浙江省志愿填報參考
不分批次,專業平行
普通類招生錄取改現行分批招生為不分批次。其中平行錄取,改現行分批填報志愿和錄取為按學生成績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改以院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為以專業(類)為單位的平行志愿。
按實考人數的一定比例分段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即根據高考總分,分別按實考人數的20%、60%(累計)、90%(累計)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愿,隨即投檔錄取,剩余計劃重新分布,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愿,再投檔錄取,依次類推。第三段志愿填報和錄取后,如仍有院校專業(類)未完成計劃的,經院校申請可適當擴大比例征求志愿。
具體投檔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院校的具體專業(類)。
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愿順序投檔。考生位次依據所有考生總分確定,總分相同則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實行專業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報志愿不超過80個。投檔時以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以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愿單位,按高考總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院校的具體專業(類),由于投檔單位是專業(類)。所以就沒有專業服從。新高考后,考生無論選考哪3類科目,相比原來的文理分科,可選擇的專業覆蓋面均擴大到66.6%以上,
改以院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為以專業(類)為單位的平行志愿,旨在解決考生專業選擇問題,有效避免先選院校志愿被服從調劑到自己不喜歡專業的現象的發生。此舉也將促進院校注重內涵建設,強化專業特色。
提前招生,多元選拔
普通類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院校繼續實行提前錄取。包括軍事、公安、定向招生等有政審面試要求及三位一體招生的院校和專業(類)。提前錄取本專科院校專業(類)不再分批,統一在普通類平行錄取之前進行提前錄取。考生一次性填報志愿后,根據普通類專業的分段原則,分段提供政審面試名單和投檔錄取。每一段錄取時,根據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
普通類提前錄取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愿。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調劑均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不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
新高考后,我省將形成分類考試招生、多元選拔錄取模式并存的新格局。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除北大、清華等高水平大學在高考志愿填報前完成錄取外,其他院校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高職提前招生實行“一檔多投”:單獨考試招生,在2017年全面實行“文化+技能”考試招生,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此外,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地方專項計劃,統一在提前錄取的最后一天進行,其最低文化要求不低于我省第一段分數線。
藝體招生,批次簡化
新高考錄取辦法中,藝術、體育類招生錄取批次有調整。
藝術類從三批簡化為兩批,錄取辦法原則上保持穩定。其中第一批(以專業校考為主)繼續實行傳統志愿,設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除報考教育部規定可自主劃線的部分院校外,其他考生文化成績(高考總分)須不低于我省普通類第二段線的65%,第二批合并專業省統考的原二、三批院校,實行專業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愿。根據考生綜合分成績,分別按各類別實考人數的60%、90%(累計)分為兩段,進行分段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考生位次按綜合分成績分類別確定,綜合分成績相同時,按專業科成績、普通類專業文化成績排序確定。
體育類原兩批合并為一批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愿,具體辦法與藝術類第二批相同。需注意的是,藝術和體育類專業術科考試及綜合分分成按現行辦法執行。
為順利推進高考改革的落實,讓社會、考生和家長及各有關部門、學校及時準確了解新高考錄取方案,保障新高考招生錄取的平穩有序,接下來將對新高考錄取規則和辦法,在全省范圍進行集中培訓和宣傳解讀,并開展錄取模擬。
浙江新高 每次可填報志愿不超80個
據改革方案,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三類進行。普通類招生錄取不分批次。
普通類專業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其中平行錄取,改現行分批填報志愿和錄取為按學生成績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改以院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為以專業(類)為單位的平行志愿。
平行錄取按實考人數的一定比例分段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即根據高考總分,分別按實考人數的20%、60%(累計)、90%(累計)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愿,隨即投檔錄取,剩余計劃重新公布,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愿,再投檔錄取,依此類推。第三段志愿填報和錄取后,如仍有院校專業(類)未完成計劃的,經院校申請可適當擴大比例征求志愿。
在具體投檔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院校的具體專業(類)。
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愿順序投檔。考生位次依據所有考生總分確定,總分相同則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實行專業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報志愿不超過80個。投檔時以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以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愿單位,按高考總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院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單位為專業(類),因此沒有專業服從。
新高考后,考生無論選考哪3類科目,相比原來的文理分科,可選擇的專業覆蓋面均擴大到66.6%以上。
此外,普通類提前錄取則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愿。在新高考錄取辦法中,藝術、體育類招生錄取批次也有所調整。藝術類從三批簡化為兩批,體育類原兩批合并為一批錄取。
高考改革基本內容:統一考試
考試模式:“3+7選3”,總分450+300=750分
●選考科目按等級直接賦分,起點40分,共21級,級差3分
●考試時間:語數每年6月,外語6月、10月;選考科目每年4月、10月。外語及選考科目有兩次考試機會
●高校提前兩年確定分專業的選考科目:不超過3門,也可以不設選考科目
●錄取:按“專業+學校”錄取,不分批次,專業平行投檔;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符合高校選考科目要求
隨遷子女可報普通高校
2017年報考普通高校不再分文理科。申請政策加分(含體育項目加分)的考生實行部門審核負責制,并須經考生所在中學、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育考試網多級公示。
根據報名辦法,具有浙江省戶籍人員、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在中國定居、持有浙江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有關條件的外國僑民可以報名參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考。
在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改革方面,浙江省走在了全國前列。對符合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條件具備報名資格的隨遷子女,在學歷、身體等方面的要求與浙江省戶籍考生一樣。正式報名后的隨遷子女,可報考普通院校、公安現役院校、軍隊院校(軍隊院校地方計劃除外)。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示,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同時不能報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需政審或按戶籍實行定向招生的院校(專業)。
看過“2017浙江省志愿填報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