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平行志愿具體操作
時間:
未知2
填報技巧
1、什么是 “平行院校志愿”?
普通類考生可以在提前及本科各批次中分別填報A、B、C 3個平行院校志愿,在專科各批次中分別填報A、B、C、D、E 5個平行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之間是平行關系。另外,每個院校志愿下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
2、什么是“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招辦將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人數,由市、縣(市、區)招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還可填報3個院校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其他院校志愿。省招辦將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再次投檔。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報時間是在錄取過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
3、“平行院校志愿”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錄取時怎樣操作?
(1)投檔原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
(2)投檔辦法:按普通類上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考生所填報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個(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個學校(專科批次)依次 檢索,首先將考生檔案投給考生填報的A學校,如成績不夠,則投給B學校,如此類推,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檔案投出則完成該考生投檔過程,投檔后由院校決定錄取與否。如果經檢索未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該考生的投檔過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錄取后,對該批未被錄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報志愿的機會,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屆時,將分別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由省招辦統計并向社會公布生源未滿的院校及專業缺額數,并由各市、縣(區、市)招辦組織本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再次填報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辦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辦法進行。
(3)每批院校投檔程序如下:
①進行平行志愿的投檔;
②對未被投出的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報考非英語語種的外語專業的考生、報考民族院校的少數民族考生、單科 優秀學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應政策進行補充投檔;
③進行平行志愿退檔處理;
④向社會公布錄取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信息;
⑤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求平行志愿;
⑥進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檔及退檔;
⑦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從志愿投檔及退檔。
4、符合條件的考生怎樣才能確保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報?
(1)考生在領取準考證同時領取《錄取進程表》,以了解整個錄取工作的時間安排和各項進程的安排。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報由省、市、縣(區、市)招辦組織進行。考生應在每批錄取過程中到市、縣(市、區)招辦以及所在中學的“公告欄”中了解錄取與否,查詢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情況,以及征求志愿填報的要求等;同時要注意省招辦在新聞媒體及各有關信息渠道上發布的相關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報。
5、實行新的志愿填報辦法后,能否保證錄取的公平、公正?
省高校錄取工作已全部實行“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全部依托計算機網絡系統進行。先進的網絡技術使高校招生錄取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公開、透明和高效;考生檔案的投放完全由計算機控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人為因素的干擾,從技術手段上保證了錄取的公平、公正。
在長期的錄取工作中省招辦已經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制定了嚴格的紀律要求,省紀檢監察部門的同志參與招生錄取的全過程,同時邀請新聞媒體的記者到現場采訪,隨時進行監督,這些措施和辦法都切實地保證了錄取的公平、公正。
普通類考生可以在提前及本科各批次中分別填報A、B、C 3個平行院校志愿,在專科各批次中分別填報A、B、C、D、E 5個平行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之間是平行關系。另外,每個院校志愿下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
2、什么是“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招辦將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人數,由市、縣(市、區)招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還可填報3個院校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其他院校志愿。省招辦將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再次投檔。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報時間是在錄取過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
3、“平行院校志愿”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錄取時怎樣操作?
(1)投檔原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
(2)投檔辦法:按普通類上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考生所填報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個(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個學校(專科批次)依次 檢索,首先將考生檔案投給考生填報的A學校,如成績不夠,則投給B學校,如此類推,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檔案投出則完成該考生投檔過程,投檔后由院校決定錄取與否。如果經檢索未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該考生的投檔過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錄取后,對該批未被錄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報志愿的機會,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屆時,將分別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由省招辦統計并向社會公布生源未滿的院校及專業缺額數,并由各市、縣(區、市)招辦組織本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再次填報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辦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辦法進行。
(3)每批院校投檔程序如下:
①進行平行志愿的投檔;
②對未被投出的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報考非英語語種的外語專業的考生、報考民族院校的少數民族考生、單科 優秀學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應政策進行補充投檔;
③進行平行志愿退檔處理;
④向社會公布錄取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信息;
⑤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求平行志愿;
⑥進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檔及退檔;
⑦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從志愿投檔及退檔。
4、符合條件的考生怎樣才能確保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報?
(1)考生在領取準考證同時領取《錄取進程表》,以了解整個錄取工作的時間安排和各項進程的安排。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報由省、市、縣(區、市)招辦組織進行。考生應在每批錄取過程中到市、縣(市、區)招辦以及所在中學的“公告欄”中了解錄取與否,查詢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情況,以及征求志愿填報的要求等;同時要注意省招辦在新聞媒體及各有關信息渠道上發布的相關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報。
5、實行新的志愿填報辦法后,能否保證錄取的公平、公正?
省高校錄取工作已全部實行“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全部依托計算機網絡系統進行。先進的網絡技術使高校招生錄取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公開、透明和高效;考生檔案的投放完全由計算機控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人為因素的干擾,從技術手段上保證了錄取的公平、公正。
在長期的錄取工作中省招辦已經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制定了嚴格的紀律要求,省紀檢監察部門的同志參與招生錄取的全過程,同時邀請新聞媒體的記者到現場采訪,隨時進行監督,這些措施和辦法都切實地保證了錄取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