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考分數線
山西省高考分數線(篇1)
(一)申請成績復核
成績復核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負責組織實施,復核內容包括:考生信息和答題卡是否一致,主觀卷是否漏評,合分是否錯誤(包括小題分、大題分、單科、總分)。
考生對主觀卷成績有異議的,可于6月25日至26日每日9時至18時到考生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部門辦理申請復核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凡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須按考試科目提出申請,填寫《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主觀卷成績復核申請表》。各縣(市、區)招考部門根據有關規定上報,統一集中核查。復核結論逐級返回,由縣(市、區)招考部門及時通知考生。
(二)部分特殊類型考生不再參加統一錄取
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高職院校單獨招生、保送生等已被高校確認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統一錄取。
(三)考生信息查詢
考生信息查詢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山西招生考試網”查詢。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點擊菜單“考生登錄”—“普通高考考生網上服務平臺”,按頁面提示輸入考生號和登錄密碼,查詢成績信息、志愿信息、征集志愿信息、軍檢通知、錄取信息。二是考生可攜帶本人準考證及身份證到所在縣(市、區)招考部門查詢。
(四)短信通知
通過短信通知符合提前錄取的軍隊、公安、司法等院校體檢面試安排等信息(短信通知只限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正常運行的本省手機號碼)。
三、重要提醒
(一)考生本人須妥善保管密碼,如不慎將密碼丟失、遺忘,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進入“普通高考考生網上服務平臺”,使用報名時填報的手機號碼進行密碼重置;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考部門重置密碼。
(二)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時,必須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通過工具欄上的“考生登錄”,進入“普通高考考生網上服務平臺”進行填報。考生使用搜索引擎搜索網上填報志愿系統網頁,請認準官網標簽,避免因誤入其他網站造成自己填報的志愿信息無效、個人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
山西省高考分數線(篇2)
出分時間:6月24日公布
查分及志愿填報地址:
http://www.sxkszx.cn
山西省高考分數線(篇3)
考生填報的院校和專業志愿是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門調配檔案的重要依據,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報考愿望能否實現。考生一定要了解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和填報志愿辦法及注意事項,詳細閱讀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選報院校及專業的基本情況、錄取規則及招生計劃,嚴肅審慎、認真負責地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考生志愿一經填報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
招生管理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無正當理由不得申請退檔;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棄志愿為理由退檔。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下年度報名參加高考,成績將排在同一總分的最后,同時將寫實性記入考生檔案,并提供給高校。
錄取批次。我省今年高校招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面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類)、本科第二批(分A、B、C類)、高本貫通批、專科(高職)提前批和專科(高職)批共7個批次。本科第一批(A、A1、B類)、本科第二批(A、B、C類)、本科面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批、高本貫通批、專科(高職)批次文理科類,以及本科第二批C類的體育類、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藝術、體育類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志愿設置。提前藝術、體育本科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1個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本科面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第一、二批次分別設置8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免費醫學定向生、農科生院校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A、A1、B類)批次分別設置8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類型招生分公示類(面向貧困地區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非公示類(定向、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各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A、B類)藝術本科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類批次設置8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類)藝術、體育類院校(第二批本科C類美術類、體育類除外)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C類藝術(美術類)、體育類院校分別設置8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特殊類型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定向、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各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高本貫通批次設置8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高本貫通藝術類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提前專科(高職)批次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專科(高職)批次設置9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I,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專科(高職)批次藝術、體育類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志愿填報。考生志愿填報實行網上分批次、分時段進行填報的辦法。本科提前批、本科面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類)、本科第二批(分A、B類)在文化課考試成績、成績分布統計和相關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本科第二批C類、高本貫通批、專科(高職)提前批和專科(高職)批實行填報院校志愿不設分數限制,志愿填報結束后,根據考生志愿填報情況和招生計劃數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辦法進行。征集志愿也實行網上填報的辦法。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公布。
所有批次均不設服從院校調劑志愿。對于按相關規定投檔后完不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實行網上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時,將根據院校缺額情況報請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后降分征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二批本科(A、B、C類)及專科(高職)院校批次體育類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同時投檔,體育類考生第二批本科(A、B、C類)及專科(高職)院校只能選報體育類院校(專業)志愿或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體育類院校(專業)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不能同時兼報。其他批次,體育類考生可分別填報體育(文、理)類院校和專業志愿,也可分別兼報文史或理工類院校和專業志愿。
藝術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藝術類院校和專業志愿。
提前批、第一批本科(A、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高本貫通及專科(高職)批次藝術類院校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同時投檔,藝術類考生提前批、第一批本科(A、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高本貫通批及專科(高職)批次只能選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或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藝術類院(專業)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不能同時兼報。其他批次,藝術類考生可填報藝術類院校和專業志愿,也可分別兼報文史、理工類院校和專業志愿。
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均可報考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院校志愿。報考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按我省填報志愿規定要求進行填報;報考其他香港高校內地招生的考生須按學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并填報志愿;報考澳門高校內地招生的考生,可直接登陸澳門高校網站進行志愿填報和確認。
考生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必須嚴格按照《山西省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編號、院校名稱、專業編號、專業名稱,于規定時間在網上準確填報。考生要嚴格按照網上填報志愿的要求操作,志愿信息填報確認提交后,在本階段網上填報志愿結束前要重新登錄系統回看自己所報志愿情況,檢查是否無誤,若有錯誤需進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志愿填報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改動,否則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登錄密碼是考生報名、填報志愿、查詢成績、查詢錄取結果必須使用的個人保密信息,考生要牢記自己的登錄密碼,并嚴格保密,若因自身保管不慎泄漏給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負責。
五、招生章程
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核定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涉及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如對考生加分成績的使用、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種類及其他信息,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參加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有關省(市)安排提出招生專業(或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由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
有關高校制定的特殊類型考試招生辦法須符合相關規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高校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后,報省教育行政部門核定。
六、招生計劃
為了提高計劃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嚴格計劃執行管理,根據教育部要求,高校在本地和跨省招生來源計劃將繼續實行網上管理辦法。來源計劃的編制、上報、審核、匯總、分送、調整、執行及相關管理工作均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同時,要嚴格實行密鑰管理,確保計劃編制、調整、執行工作安全、有效進行。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在我省的生源計劃調整必須征得我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主管部門的同意,并一律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高校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指名錄取考生。
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分送至我省的高校招生來源計劃,與有關高校核對分專業計劃及其說明,確定錄取批次后通過“山西省全國普通高校網上計劃核對系統”反饋給高校,由高校在網上對其進行核對、補充、復核并確認上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核對確認后編制“山西省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院校專業計劃”,通過《填報志愿指南》統一向社會公布并報教育部備案。未經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來源計劃,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也不予安排招生,嚴禁高校無計劃或擅自突破計劃規模進行招生。招生來源計劃一經公布,未經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變更。
同一高校、同一學歷層次、同一招生類型的招生計劃原則上應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如確有必要,經高校與我省協商一致,可以將同一高校的不同專業安排在同一學歷層次的不同批次錄取。但同一高校、同一學歷層次、同一招生類型、同一專業的全部招生計劃,在我省須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并執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相同學費標準。